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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东方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8-10-15 17:51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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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镇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实现乡镇事权、财权相统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推动乡镇事权、财权相匹配,财政部门于2017年启动以八所镇政府为试点的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并建立了东方市乡镇政府经常性项目支出预算标准体系。2018年,在对试点先行的八所镇财政体制优化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的基础上,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向其余9个乡镇扩展,进一步推进乡镇财政预算综合管理,将更多财力下沉基层政府。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切实贯彻“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的理念,建立健全基层运转稳定保障和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各乡镇政府充分履行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职能,切实提高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全市安排乡镇社会经济事业发展资金35,730万元,比上年增加9,092万元,增长34.1%。同时,推行部门预算编制“五挂钩”机制,结合各乡镇财政预算支出实际情况,运用乡镇政府年度考核结果,设立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金,鼓励各镇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公共管理事务,推进乡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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