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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东方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5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东方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8-10-22 09:38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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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凤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班主任队伍,重振东方教育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班主任培养工程 

  1、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班主任队伍建设,促进班主任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市教育教学研究培训中心在2016年投入20多万开展了全市中学班主任全员集中培训,2018年投入40多万开展了全市小学班主任全员培训。 

  2、为更进一步提升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班级管理能力,海南省在2012年至2017年中,共组织了5次针对全省优秀班主任“国培”培训和1次班主任心理教育工作培训,其中2016年、2017年分别投入60万开展了“国培计划——海南省乡镇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访名校培训项目”,我局选派了优秀班主任赴广东等地参加培训。2018年下半年也将举行针对优秀班主任“国培”培训。 

  二、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班主任的激励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德育队伍建设,有效的激励全市德育工作者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在我局每年组织开展的教师节评优表彰活动中,以2018年为例,共表彰了80名市级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20名先进德育工作者,占全部表彰名额的30%,激励效果显著。 

  2、为鼓励和支持优秀教师乐当、争当班主任,发挥职称评聘的导向作用,《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中明确规定教师申报各级职称要有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职称量化打分标准和岗位设置打分标准中明确班主任工作经历做为加分项目。我局会继续鼓励和支持学校在内部细分等级、量化考核中创新机制,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班主任工作竞争上岗的局面。 

  三、关于提高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 

  对于提案中提到的提高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由财政专项拨款等建议,我局会根据海南省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到的各中小学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标准提高中小学班主任津贴,确保班主任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低于学校内中层管理干部等要求,向市委市政府申请给予支持执行。同时,我局将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的指导,由学校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内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班主任等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东方市教育局        

                               201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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