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海南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实施方案》5项配套政策新闻发布会

来源:省新闻办 发布日期:2019-09-05 10:00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微信
X

《关于支持海南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实施方案》5项配套政策新闻发布会
(2019年9月5日)

1.jpg

9月5日下午,省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有关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就《关于支持海南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实施方案》5项配套政策进行介绍解读和回答记者提问。

2.jpg

彭太华(海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省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

近期,中央组织部等7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海南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实施方案》。为抓好这个方案的贯彻落实,省委人才工作委员会日前审议通过了高层次人才认定等5项配套政策。今天上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人才大会,总结交流经验,并对今后一个时期的人才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刘赐贵书记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为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和全省人才大会精神,今天,我们组织新闻发布会,对人才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出席今天发布会领导同志有:省医疗保障局蔡仁杰局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赖泳文副厅长、省委人才发展局夏琛舸副局长,一会请他们介绍这些人才政策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下面,首先请夏琛舸副局长介绍5项配套政策的相关情况。

3.jpg

夏琛舸(省委人才发展局副局长):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省委人才发展局对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海南人才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在,我先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5项政策出台的背景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海南发展,非常关心海南人才事业,在“4·13”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事业因人才而兴,人才因事业而聚”“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必须举全国之力,聚四方之才”“海南要坚持五湖四海广揽人才,在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上有突破,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这些重要指示,为海南人才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中央出台《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即中央12号文件,在31项重大支持举措中,有4项专门讲人才,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海南人才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倾力支持和寄予的厚望。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中央组织部历时一年多,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牵头研究起草了《关于支持海南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实施方案》,从5个方面提出17条近百项支持举措,为海南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作出了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并于前段时间以中组部、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社部、卫健委等7部委名义联合印发实施。这是中央专门针对海南人才事业发展量身打造的重要政策,是中组部等有关部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省委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委大力支持的又一重大成果,凸显了中央对海南人才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

为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方案》精神,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我们对全省人才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聚焦人才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将陆续出台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人才政策,逐步健全全省人才政策体系。这次发布的是第一批,主要是针对人才工作中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广大人才反映强烈的问题而进行的制度设计。比如,为解决高层次人才认定便利问题修订了《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为用好用活柔性引进人才修订了《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为加大总部企业团队引才服务保障制定了《海南省优化总部企业团队引才服务保障办法(试行)》,为解决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的后顾之忧制定了《海南省人才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为更好地吸引内地人才来海南服务制定了《内地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海南兼职兼薪暂行办法》。这5项政策都反复征求过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对于海南增强对国内外人才的吸引力、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人才制度体系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彭太华:谢谢夏琛舸副局长的介绍。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各位记者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名称。现在开始提问。

记  者:我省年初出台了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而且近几年也认定了一些高层次人才,这次修订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主要是基于什么考虑?有什么特点?

夏琛舸:刚才也和大家简要讲了有关情况。原先的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是2015年省政府印发实施的,目前我省人才认定工作已依据办法实现了常态化办理。但这个办法在操作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认定范围过小、认定程序不够简化等问题。这次就是针对这些问题进行的修订,主要有5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认定范围。认定对象为在我省全职工作的人才(含中央驻琼单位和总部经济企业人才),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退休返聘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可放宽至65岁以下,大师级人才可放宽至70岁以下。

二是进一步明确和简化认定程序。分为个人申报、审核和认定、备案和发证3个步骤,并对每个步骤需提交的材料、办理部门、办理事项等进行了明确。同时,取消公示环节。

三是进一步下放认定权限。结合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情况和重点园区发展需要,明确高层次人才的审核认定部门为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其中非公经济领域人才为统战部门、社会组织人才为民政部门)、中央驻琼单位和特定园区(海口江东新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审核认定后送省级人才服务“一站式”窗口,由省委人才发展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登记备案,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证书》。

四是建立常态化评价认定和退出机制。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常年受理,分批认定;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不再在我省工作时,人才本人或所在单位应当在离开前一个月内向省委人才发展局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五是强化推荐用人单位责任。对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作出不实审核意见的,将列入诚信黑名单,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这次政策修订,将进一步规范我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为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服务保障待遇提供政策依据。

记  者:请问这次修订《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暂行办法》主要有哪些方面的调整和特点?

夏琛舸:为有效破解高层次人才迫切需求和引进困难之间的矛盾,充分发挥我省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优势对人才的吸引力,2014年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暂行办法》,推动我省逐渐走出了柔性引才用才的新路子。为了适应新形势新需要,结合实践运用中存在的问题,这次我们对办法进行了有针对性地修订。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强调了柔性引才的重点任务。柔性引才要聚焦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三大产业类型、十大重点领域、十二个重点产业、“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民生事业需要。

二是突出了用人单位在柔性引才中的主体作用。柔性引才须由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签订柔性引才协议,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建立合作关系。政府主要负责政策引导、信息发布、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是明确了对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工作。一般性人才不再颁发柔性引进人才聘任证书,符合我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认定并颁发证书。

四是优化了一些优惠待遇相关内容。如增加了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在购房、购车等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又如柔性引进的人才,在科技项目立项、科研成果转化、科技成果奖励、人才奖项申报等方面可享受我省同类人才待遇。

五是规范了柔性引才工作的绩效评估。明确绩效评估每年集中开展一次,评估结果优秀的一次性给予20-100万元资助,专项用于人才激励和待遇保障,等等。

这次政策修订,将进一步促进柔性引才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吸引省外人才以多种方式助力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也为我省用人单位柔性引进使用省外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记  者:《内地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海南兼职兼薪暂行办法》是对现行企事业单位干部管理的一种创新,请问这项政策的主要考虑和内容是什么?

5.jpg

赖泳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根据现行政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兼职兼薪有严格的限制性规定。为鼓励省外人才以多种方式为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服务,中央12号文件明确提出“允许内地国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规定在海南兼职兼薪、按劳取酬”,这是中央从支持海南人才队伍建设的角度给予的特殊政策,为我省加强柔性引才工作指明了方向。为用好用足用活中央支持政策,在中组部、人社部直接支持下,经深入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我省制定出台了《内地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海南兼职兼薪暂行办法》。

办法主要从五个方面对内地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海南兼职兼薪作出了规范:

一是明确了基本原则,即岗位需要、市场配置、量才录用、绩酬相适。鼓励省内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聘请兼职人才,按照市场化方式兑现兼职薪酬。

二是明确了兼职范围。对符合现行政策的采取鼓励方式,引导他们到海南兼职兼薪;对不符合政策的采取允许方式,支持他们在海南兼职兼薪;对领导人员采取经批准方式,允许他们在海南兼职兼薪。同时,也明确我省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兼职兼薪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是明确了兼职方式。提出合作共建、顾问指导、项目合作、服务外包、对口支援5种具体的兼职方式,让用人单位和省外人才灵活选择兼职方式。

四是明确了薪酬方式。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采取年薪制、项目工资、协议工资等市场化方式向兼职人才支付薪酬,薪酬标准由用人单位和兼职人才共同协商确定。

五是明确了兼职管理。兼职人才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工作单位和兼职单位合法权益。

这项政策是对原有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突破,也是中央对我省人才队伍建设的倾斜性支持,对于调动内地人才积极投身我省自贸区、自贸港建设,激发来琼创新创业活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记  者:海南之前先后出台了购房购车政策,这次出台的这些政策较之前有什么优惠?

夏琛舸:此前我省根据各类人才购房购车需求专门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这次的5项政策不是专门针对购房购车的,但也包括了购房购车事宜.比如《海南省优化总部企业团队引才服务保障办法(试行)》,就专门针对总部企业团队引才量身定制了一系列优惠举措,其中就包括了购房购车方面。

因为随着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加快推进,我省加大了对总部企业的引进力度,中旅集团总部落户海南,阿里巴巴、腾讯、京东、招商局集团等一批知名企业纷纷进驻。这些企业有的是成建制迁入,有的是在海南注册后团队式招聘引进人才,其中有不少团队成员因为户籍未迁入、未达到高层次人才标准、迁入迁出地政策差异等原因,享受不了我省相应的人才服务保障政策。

为了在人才服务保障方面为我省总部企业给予针对性支持举措,进一步助力我省总部企业发展,我们梳理相关总部企业迁入海南所涉及的人才服务保障事项,围绕团队引才特点,研究制定了《海南省优化总部企业团队引才服务保障办法(试行)》,一揽子解决总部企业团队引才方面涉及的人才落户、购房、购车、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社会保障、公积金、高层次人才认定等服务保障方面的问题。同时,办法还结合我省各类重要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建设需求,明确提出我省重点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国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国家级科研院所整建制迁入或在琼建设整建制机构,以及其他国内外知名企业总部或区域性总部落户海南的,其团队引才相关服务保障事宜可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参照本办法执行。

总的来说,这十条服务保障措施是针对团队引才量身定制的,围绕团队引才所涉及的一揽子问题设计了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解决方式,为所引进人才提供了全方位、高标准的服务保障,将进一步增强我省总部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

记  者:这次出台的《海南省人才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对人才的医疗保障提出了哪些重要举措?

6.jpg

蔡仁杰(省医疗保障局局长):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关于“全面提升人才服务水平”的重要指示精神,解除人才来琼、在琼创新创业的医疗保障后顾之忧,我省制定出台了《海南省人才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对各类人才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医疗保障举措。主要体现在:

一是进一步放宽人才亲属参保限制。人才未就业的配偶、直系亲属和身边服务人员,可不受国籍、户籍限制,按照自愿原则,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二是取消高层次人才参保待遇等待期限制。未参加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连续参保缴费不满12个月的高层次人才,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缴满12个月基本医疗保险费,自次月起按照在职人员身份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是大幅提升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待遇。为全职在琼工作的拔尖人才、领军人才、杰出人才、大师级人才,分别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6000元、8000元、10000元的标准统一购买商业健康团体保险,用于保障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需求。

四是继续落实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延续执行琼办发〔2015〕50号文件的规定,将全职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纳入省保健委医疗保健服务对象范围,按照大师级人才每人每年20000元、杰出人才每人每年10000元的标准,由政府为其提供相应的医疗保健服务;领军人才享受年度健康体检服务。

五是加大外籍人才医疗保障力度。将符合条件国际医院在琼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推进三级甲等医院开通国际医疗和特需服务门诊,与国际医疗保险公司合作建立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平台,方便外籍人才就医结算与报销。

六是全方位提升医疗服务保障能力。包括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设立人才服务窗口,为人才提供医疗保险业务咨询和经办服务;继续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方便人才在省内外就医;建立商业健康团体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衔接机制,实现高层次人才“一站式”费用报销;还有拔尖以上人才在指定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总的来讲,这次出台的《实施办法》,就是为了给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医疗保障与服务,从医保的角度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全身心在海南“安居乐业”。省医保局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地实施,希望可以让参与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的人才们尽快享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待遇。

彭太华:大家提问都很热烈,限于时间关系,请最后再提一个问题。

记  者:这次我们一次性出台5项重要人才政策,请问下一步在人才政策方面还有什么打算?

夏琛舸:这次中组部等7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支持海南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实施方案》,从5个方面提出17条近百项支持举措,不少方面都需要我省配套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人才工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在中组部的有力指导下,以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为主要抓手,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进一步对全省人才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对照《实施方案》相关具体措施要求,及时配套修订、制定一批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快构建系统完善、务实管用的人才政策体系,着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

同时,我们还将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以整改抓落实,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开展业务培训、强化贯彻落实、加强执行督查等方式,狠抓政策落地,让政策红利切切实实地体现到人才身上。

彭太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相关文档

附件: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2551426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5527512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m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25514262 举报电话:25501336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n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