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丨“‘营’在东方”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

来源:东方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5-06-25 08:38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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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在东方”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

“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免罚、轻罚,

助企生产经营”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主持人、市委宣传部 彭珊珊: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我是本场发布会主持人中共东方市委宣传部彭珊珊。根据《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年”工作方案》要求,市政协联合市政府新闻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等多部门,策划推出“‘营’在东方”系列新闻发布会。聚焦提升政策服务效能,通过多部门联动解读,将政策转化为“看得懂、摸得着、用得上”的实操指南,靶向破解企业政策“获取难、理解难、应用难”痛点,推动“黄金政策”释放“黄金效应”,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全面提升引商聚企竞争力。今天的发布会是本系列发布会的第一场——“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免罚、轻罚,助企生产经营”综合行政执法局专场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超先生,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大队长陈明回先生,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商务粮食中队中队长陈明女士,请他们介绍我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具体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超先生为我们介绍我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具体情况。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超:

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原则,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我们不断转变执法理念,将严查严管向柔性执法、适度监管转变,主要从执法检查、立案审查、案件处理、行政指导等四个方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们所说的“四张清单”是指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是指根据各个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确认为轻微违法行为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是指对符合从轻处罚情形的违法行为,在依法可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轻、较少的处罚种类或者选择法定幅度中较低的部分予以处罚。

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是指对符合减轻处罚情形的违法行为,适用法定行政处罚最低限度以下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包括减少法定处罚种类、选择所规定的处罚种类之外更轻的处罚种类,或者在法定最低罚款限值以下确定罚款数额。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是指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直接施行政强制措施。

我们严格落实各省级业务部门印发的“四张清单”内容,截至目前,“四张清单”涉及15个领域,共计475项(其中,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71项、从轻行政处罚清单154项、减轻行政处罚清单33项、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17项)。

2022年以来,我局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13宗,减轻行政处罚案件58宗,减免罚款近6800万元。

新闻发布会主持人、市委宣传部 彭珊珊:

感谢王超先生,接下来请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大队长陈明回先生介绍实际执法过程中工作典型案例。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大队长 陈明回:

“四张清单”制度是将行政执法刚性与温度相结合,充分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营造包容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近年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通过落实“四张清单”制度,在多个领域形成了典型案例,体现了执法“温度”与法律权威的平衡。以下是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1. 交通运输领域:通信铁塔“未批先建”不予处罚案

案情:某公司东方分公司在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未经批准建设通信铁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经查,该行为系初次违法,且当事人积极配合整改,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拆除,未造成实际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要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并罚款5万元以下,我们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认定其符合“初次违法、危害轻微、及时改正”三要件,我局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同时,还指导企业补办报建手续,强化法律宣教。 

这是首例交通领域柔性执法案例,体现“以帮代罚”,优化营商环境。 

2. 文化市场领域:某网吧未建立巡查制度减轻处罚案

案情:某网吧因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导致消费者吸烟未被制止,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但属首次违法,且事后整改并配合调查。依据海南省文旅领域“减免责清单”及裁量基准,将原可处5000元-1.5万元罚款减轻为“警告”,强调教育引导。

这是首例文化领域柔性执法案例,推动经营者诚信守法。

柔性执法的核心理念和法律依据均以《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轻微违法及时改正不罚)为基础,结合省级部门制定的“四张清单”细化标准。我们通过“教育+整改”替代传统处罚,既纠正违法行为,又降低企业负担,提升合规意识。

企业普遍认可执法的“人性化”,如通信公司称其“节约成本并促进其规范”。这些案例展现了东方市在法治框架下探索柔性执法的实践,既维护法律严肃性,又通过包容审慎监管助力经济发展。

新闻发布会主持人、市委宣传部 彭珊珊:

感谢陈明回先生,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提问的记者举手示意,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开始提问。

法制时报记者提问: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对我们的执法工作具有何种意义?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超:

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意义:

一是规范执法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通过《清单》明确免罚、轻罚的具体情形和适用条件,解决以往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的“同案不同罚”“选择性执法”等相关问题,提升执法公正性。同时,《清单》制度将裁量权透明化,防止执法人员以“自由裁量”为名徇私舞弊或过度执法,从源头减少执法腐败。

二是推动柔性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通过行政指导、约谈、责令改正等非强制手段,引导市场主体主动纠错,提升守法意识,而非单纯依赖罚款。对轻微问题优先教育整改,而非直接处罚,体现执法人性化。

三是“四张清单”制度是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质高效的需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是在严守法律、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保障企业正常运转,为创业者提供成长空间,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质高效,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公平的法治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法治东方提供保障。

海南日报记者提问:执法部门在适用“四张清单”的时候要遵循哪些工作原则和要求?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商务粮食中队中队长 陈明:

执法部门在适用“四张清单”的时候主要遵循以下两个原则:

一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对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通过行政建议、行政提示、批评教育、行政告诫、行政约谈、责令限期改正等配套行政监管措施,督促市场主体加强自律意识,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是对《清单》列明的违法行为,在事实调查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依法决定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不直接作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在执法文书中引用,只是作为行政处罚裁量说理的内容。《清单》未列明的违法行为,符合其他法定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条件的,按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及裁量基准依法作出决定。

东方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提问:在执法中如何保障“四张清单”得到准确统一实施,如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既合法又合理?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大队长 陈明回:

首先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主动公开包容审慎监管事项、范围、标准、程序等执法信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证据收集固定,依法依规对案件进行全过程记录,相关记录纳入执法案卷并归档保存,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三是认真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综合考虑行政执法过程中相对人权益影响、执法程序的具体情节等因素,对拟作出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决定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进行全面审查,依照法定程序研究决定后予以实施。

其次是对列入“四张清单”范围,符合适用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对已列入“四张清单”范围,但不符合适用情形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适用清单时有“三严”标准:

一是“严审核”,每起案件都要经过法制人员进行比对清单条款,核查整改证据,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免;

二是“严整改”,企业在收到我局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整改,执法人员现场复查;

三是“严回头”,对免罚企业建立“一企一档”,若再犯同类问题,依法从重查处。

对未列入“四张清单”的其他违法行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根据案件性质、危害后果等因素,充分考量,对符合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情形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规定,作出减免的行政处罚。

南海网记者提问: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如何做到查处与指导服务并行?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商务粮食中队中队长 陈明:

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时,做到执法有据、程序合法。同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将“执法与指导”“监管与服务”“处罚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日常工作中,做好事前法律风险提示以及事中事后的帮助指导、纠错改正,以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减轻、消除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及后果,从而降低市场主体的法律风险成本。

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决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的,责令市场主体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市场主体按要求改正,并自愿作出守法诚信承诺后,根据市场主体的实际情况,主动、及时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服务。

新闻发布会主持人、市委宣传部 彭珊珊:

感谢陈明女士,请下一位记者提问。如果没有,我们的记者提问环节就先进行到这里。最后在这里做一个预告,为了让大家对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有更深入的了解,“‘营’在东方 惠企政策直播间”将于6月25日晚8点30分开播,为大家详细深入地介绍该项工作的相关情况。大家可以通过东方广电视频号、东方发布抖音号实时观看互动。感谢三位发布人的介绍,也感谢各位记者的积极参与。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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