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你继续解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知识。今天着重从什么是套路贷、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软暴力具体表现、保护伞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套路贷
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方式或者其他变相手段,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胁迫逼债,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二、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1.目的不同。前者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公私财物,后者只是为了获取本金及高额利息。
2.方式不同。前者存在诱骗被害人签订空白、虚假合同,打全款到被害人账户但以现金方式取走多余部分,单方面制造违约等多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后者属于双方意思自治下的民事法律行为。
3.违约态度不同。前者积极造成不能还款的事实,制造“违约”假象,为下步占有财物做好准备;后者不希望发生不能还款的事实,希望借款人尽快还款以得到本金及利息。
4.后果不同。前者一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后者的借款行为及一定幅度内的利息受法律保护,超过规定的利息约定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三、软暴力具体表现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四、保护伞
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是否具备“保护伞”并非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必备要素,关键在于其是否具备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的非法控制力、影响力,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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