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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东方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第五轮)

发布日期:2018-12-23    来源:中共海南东方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9日至4月28日,市委第五轮第二巡察组对我委进行了巡察。6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重点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征地拆迁工作进度缓慢,影响项目进度。一是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子项目边贸城边贸路30亩地尚未征收,导致项目未能按时完工;二是建设路(十所村安置区段)市政工程项目中部分路段涉及土地纠纷问题,罗带村张华昌等7户农户时常到项目现场阻扰施工,导致项目从2016年3月起停工至今。

 

  整改完成情况: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园区“两委”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责任制,将园区各个建设项目分解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邢卫民及班子成员、相关局办负责人经常性深入项目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边贸路和建设路的征地问题,邢卫民主任还亲自出面协调八所镇政府,配合开展征地工作。整改进展如下:一是八所镇政府有关边贸路剩余30亩未征收用地的征地补偿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八所镇政府已进场开展征地工作,有关地块的丈量、地上青苗和附着物的清点已经完成,正在开展评估工作。征地补偿款已拨付至八所镇政府,下一步将与农户签订征地协议。二是八所镇政府已完成建设路(十所村安置区段)地上附着物清点、土地丈量等基础工作,项目用地征地补偿等费用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对于罗带村张华昌等7户农户阻工问题,我委正在配合征地主体八所镇政府做好农户的思想工作。剩余388米未征收土地目前八所镇已丈量到户,但尚未签订征地协议。

 

  问题二:部分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建设路(十所村安置区段)项目于2015年12月进场施工,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的情况。市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子项目边贸城边贸路项目于2017年10月进场施工,边贸城边贸一横路项目于2016年12月22日进场施工,两个项目都是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

 

  整改完成情况:针对建设路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边贸路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的问题,待项目用地征收完成后(征地主体是八所镇政府,征地完成后方可开展土地变性等工作),我委将立即组织相关材料办理项目用地国土证,同时积极协调市规划委办理项目规划许可证。项目用地国土证和项目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成后,组织相关材料报送市住建局办理施工许可证。

 

  关于边贸一横路项目未取得规划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的问题,我委目前已完成国土证和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问题三: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严,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完成情况:针对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严问题,园区工委严格执行巡察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委书记麦宏山在外省挂职以来,管委会主任邢卫民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亲自谋划、部署园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持召开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管委会廉政工作会议,及时传达省市、纪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委廉政工作进行部署,并为全体干部上了廉政党课;组织开展“七一”党建系列活动,还亲自为基层党员上党课、走访慰问等。纪工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班子成员和各局办负责人抓分管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使园区从严治党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纪工委具体抓落实,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问题,我委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干部廉政教育。“七一”前夕,主动联系市纪委,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市警示教育基地,坚持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东纪发〔2018〕48号)等党纪法规和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干部“四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每逢节假日,通过下发文件、群发短信、在工作群里通知等方式,重申廉政纪律,提醒干部文明、廉洁过节。及时传达学习中纪委电话通知要求紧盯暑期休假期间“四风”问题工作的通知,重温了《东方市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再次对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提出纪律要求。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抓好考勤制度执行,重视东方市干部日常管理平台的使用,不定时导出平台使用大数据,对未规范使用的人员及时进行纠正、提醒,“三率”均达到90%以上。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在此之前,我委已取消了班子成员的油卡,并将用于征地的两辆皮卡车交还市城投公司;平时使用公车需填写派车单,明确用车原因和使用时间段,并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截至目前,我委没有发生公车私用现象。持续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制作了专题活动宣传栏,先后开展3次“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主题党员活动,推动专题活动与脱贫工作有效结合。此外,认真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强化落实整改,推动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8935050;邮寄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42号,邮政编码:572600;电子邮箱:dfgy1122@163.com。

 

 

  中共海南东方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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