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方市纪委监委对东方市新龙镇人民政府原一级科员方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方国利用担任东方市新龙镇道达村驻村干部的职务便利,在道达村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伙同他人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方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方国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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