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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0-06-28    来源:海南廉政网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巩固纠正“四风”成果,近日,东方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东方市公安局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原大队长张洵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问题。2018年期间,时任东方市公安局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大队长张洵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香烟等礼品,并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发还装载盗采河砂的被扣车辆。张洵还有其他违纪违法犯罪问题。2020年6月,张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东方市公安局三级警长欧明华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7年7月至2019年2月,时任东方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欧明华利用管理本部门公务油卡的便利,违规使用禁毒大队公务油卡为私家车加油93次,共计人民币3.25万余元。欧明华在组织核查前积极交代其违纪违法事实,主动上交全部违纪违法所得。2020年5月,欧明华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所得已收缴。


  三、东河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张树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底至2019年初,张树文在担任东河镇亚要村脱贫攻坚中队队长期间,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名酒等礼品。2020年5月,张树文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所得已收缴。


  通报指出,以上三起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心无敬畏,甚至顶风违纪,纠“四风”问题依然任重道远。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巩固深化市委“两个专项治理”成果,严明廉洁过节纪律要求。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各项廉洁纪律,廉洁过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市委部署的“两个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监督专责,采取有效方式和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发放津贴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易发多发问题,严肃查处“两个专项治理”落实不到位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遏制不正之风蔓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东方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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