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贿赂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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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戒,20余名领导干部旁听受贿案庭审

发布日期:2024-04-17    来源:东方市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警示的作用,4月16日上午,东方法院联合市纪委监委组织市残联20余名领导干部旁听卞某明涉嫌犯受贿罪案件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至2021年期间,应个体商人刘某的请托,时任东方市某单位二级主任科员的被告人卞某明利用职务便利,为刘某获得2019年至2021年东方市残疾户无障碍改造项目及项目验收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五次收受刘某贿赂款合计60万元。被告人卞某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肃穆,合议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开展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就案件定罪及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旁听人员纷纷表示,作为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葆清廉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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