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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召开第二届特约监察员座谈交流会

发布日期:2024-04-02    来源:东方市纪委监委

4月2日,市纪委监委召开第二届特约监察员座谈交流会,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解决“灯下黑”问题,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会上还传达学习了《2024年市监委特约监察员工作要点及分工意见》《东方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唐呈主持会议并讲话;第二届特约监察员、委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纪检监察机关引入外部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纪检监察权力公正规范使用、解决“谁来监督纪委”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座谈会上,各特约监察员结合自身行业特点、专业优势和工作经验,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并就如何发挥自身外部观察优势,帮助弥补监督工作的盲区与市纪委监委参会人员展开了热切讨论。特约监察员们一致表示,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特约监察员工作,主动搭建工作平台,积极吸纳意见建议,为特约监察员高效规范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

会议要求

特约检察员积极履职、勇于监督、敢于发声,既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又监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扛起参谋之责,结合岗位实际和日常关注,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更高水平、更具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及时收集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掌握真实情况、发现突出问题、提出管用建议。要凝聚舆论引导之力,及时反馈和引导舆情,切实扮演好“监督员”“参谋员”“联络员”和“宣传员”的角色,把特约监察员的“外部监督”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能”。同时,要求市纪委监委各相关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搭建工作平台,加强联络服务和管理监督,积极配合特约监察员更好的履行监督职责。

“‘特约监察员’这几个字不仅是一种监督权力,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这份责任来自于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重托。”特约监察员们纷纷表示,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履行好肩负的神圣责任,真正发挥好“监督员”“参谋员”“联络员”和“宣传员”的作用,为推进清廉东方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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