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意识弱化,规矩意识淡薄,作风不严不实,违规收受礼品和接受宴请,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其行为已违纪,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日前,东方市一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公开宣布对一名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该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监督。
“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在今后工作生活中严格约束自己,绝不再犯。”处分决定宣读后,受处分人员现场作检讨发言。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并以案为鉴,深入排查本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干部管理,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身边案”是最强的清醒剂。东方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公开宣布处分决定作为严明纪律、强化警示的一项重要举措,统筹做好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处分执行、警示教育等工作。在宣布处分决定前,坚持案件审理、审查调查等部门协助,深刻剖析找准违纪违法行为根源,充分把握宣布时机及范围,坚持“一案一策”,不断完善宣布流程及内容。宣布处分决定时,同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案发规律和背后共性问题,阐述其中的纪法规定,推动案发单位重梳权责清单、堵塞风险漏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借案反思,使“一张纸”变身“一堂课”,让“纸上教训”成为党员干部内心对纪法的敬畏。
此外,东方市纪委监委还牢牢扭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这个关键,在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送达《党纪政务处分决定通知书》,明确将对职务级别和工资待遇变更、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避免处分决定拖而不办、处而不决。并通过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联动,拧紧处分决定执行的责任链条,确保各环节落实到位、不打折扣。
处分不是目的,教育挽救才是根本。宣布处分决定后,再次与受处分干部谈心谈话,给予真切关心关怀,帮助完善整改计划,助力其放下包袱,恢复心态;在回访教育时,采取一人一方案、半年一回访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帮助提高认识,促进思想转化,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是监督执纪问责的‘最后一公里’,必须规范、及时、不折不扣地落实,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东方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规范对后续整改工作的督促落实,确保案发单位真真正正的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东方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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