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击鼓催征稳驭舟,奋楫扬帆勇担当。新征程上,纪检监察机关将勇担使命、步履不停,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前提下积极担当、放手干事,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贵有恒,何必三更起五更眠;最无益,只怕一日曝十日寒”。党纪学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为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完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等制度,通过“三会一课”、专题研讨、主题党日等方式开展集体学习,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警醒作用,把纪律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把纪律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遵规守纪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另一方面要坚持聚焦主题,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形式,在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党建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加强线上学习与宣传引导,提高学习的便捷性与趣味性,有效扩大党纪宣传的覆盖面,提升党纪学习教育的热度、广度、深度,筑牢思想之基,让理论学习在常学常新中“持续在线”。
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警示是最响的“棒喝声”。警示教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利抓手,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把典型案例作为最好的“活教材”,让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纪法就在身边、教训就在眼前。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深入挖掘警示教育资源,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读本、忏悔录、警示教育片等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统筹协调庭审现场旁听开展“实景教学”,提升警示教育感染力、说服力和影响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同时,积极打造廉洁文化阵地,开展廉洁文化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书法活动,举办“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巡回宣讲,营造浓厚的崇廉尚廉社会氛围,时刻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涵养清廉家风,永葆廉洁本色。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扣职责定位,正确处理好“学”与“做”的关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治病强身相结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纪检监察力量,持续发力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农惠民补贴发放、村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群众重点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敢于向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亮剑”,从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真正办好一批群众可知可感的实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附件:
主办: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5527512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 协办:东方市监察委员会、中共东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