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华侨经济区
关于东方市华侨农场金华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为改变旧市场脏乱差的环境,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农贸市场的品位,东方市华侨农场拟通过合作方式新建金华农贸综合市场项目,现公开选择合作方发布招商公告如下:
一、合作地点和方式
金华农贸市场位于东侨大道东南侧废弃仓库约20亩土地,初步估算可建设的建筑面积约5千平方米(最终以商务部门审批为准),华侨农场负责提供土地,建设资金由合作方全部承担。
项目土地所有权属华侨农场。项目建成后土地上的附属物由合作方租赁经营20年。租赁期满后合作方有权优先续租。租赁期内,合作方按年度或分期全额向农场上缴租金(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市场的经营由合作方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
项目建成,应达到商务局的验收标准。通过商务局验收后,有关补助费按规定转付给合作方。
二、报名条件和事项
1、有从事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经验优先;
2、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提供500万以上的资金信用证明;
3、没有违反过经营处罚的历史;
4、提供公司经营资历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满足以上4个条件的有意参与合作的企业可到东方市华侨农场实地考察、咨询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
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3876858770
东方市华侨经济区
2019年3月27日
东方市华侨经济区关于东方市
华侨农场金华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为改变旧市场脏乱差的环境 ,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农贸市场的品位,东方市华侨农场拟通过合作方式新建金华农贸综合市场项目,现公开选择合作方发布招商公告如下:
三、合作地点和方式
金华农贸市场位于东侨大道东南侧废弃仓库约20亩土地,初步估算可建设的建筑面积约5千平方米(最终以商务部门审批为准),华侨农场负责提供土地,建设资金由合作方全部承担。
项目土地所有权属华侨农场。项目建成后土地上的附属物产权双方共有,由合作方租赁经营20年。租赁期满后合作方有权优先续租。租赁期内,合作方按年度或分期全额向农场上缴租金(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市场的经营由合作方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
项目建成,应达到商务局的验收标准。通过商务局验收后,有关农贸市场建设补助费由商务部门按规定转付给合作方
四、报名条件和事项
5、有从事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经验优先;
6、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提供500万以上的资金信用证明;
7、没有违反过经营处罚的历史;
8、提供公司经营资历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满足以上4个条件的有意参与合作的企业可到东方市华侨农场实地考察、咨询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
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3876858770
东方市华侨经济区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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