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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华侨经济区关于东方市华侨农场金华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来源:东方市华侨经济区 发布日期:2019-03-27 17:56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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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华侨经济区

关于东方市华侨农场金华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为改变旧市场脏乱差的环境,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农贸市场的品位,东方市华侨农场拟通过合作方式新建金华农贸综合市场项目,现公开选择合作方发布招商公告如下:

一、合作地点和方式

金华农贸市场位于东侨大道东南侧废弃仓库约20亩土地,初步估算可建设的建筑面积约5千平方米(最终以商务部门审批为准),华侨农场负责提供土地,建设资金由合作方全部承担。

项目土地所有权属华侨农场。项目建成后土地上的附属物由合作方租赁经营20年。租赁期满后合作方有权优先续租。租赁期内,合作方按年度或分期全额向农场上缴租金(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市场的经营由合作方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

项目建成,应达到商务局的验收标准。通过商务局验收后,有关补助费按规定转付给合作方。

二、报名条件和事项

1、有从事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经验优先;

2、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提供500万以上的资金信用证明;

3、没有违反过经营处罚的历史;

4、提供公司经营资历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满足以上4个条件的有意参与合作的企业可到东方市华侨农场实地考察、咨询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

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3876858770

东方市华侨经济区

2019年3月27日

东方市华侨经济区关于东方市

华侨农场金华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为改变旧市场脏乱差的环境 ,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农贸市场的品位,东方市华侨农场拟通过合作方式新建金华农贸综合市场项目,现公开选择合作方发布招商公告如下:

三、合作地点和方式

金华农贸市场位于东侨大道东南侧废弃仓库约20亩土地,初步估算可建设的建筑面积约5千平方米(最终以商务部门审批为准),华侨农场负责提供土地,建设资金由合作方全部承担。

项目土地所有权属华侨农场。项目建成后土地上的附属物产权双方共有,由合作方租赁经营20年。租赁期满后合作方有权优先续租。租赁期内,合作方按年度或分期全额向农场上缴租金(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市场的经营由合作方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

项目建成,应达到商务局的验收标准。通过商务局验收后,有关农贸市场建设补助费由商务部门按规定转付给合作方

四、报名条件和事项

5、有从事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经验优先;

6、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提供500万以上的资金信用证明;

7、没有违反过经营处罚的历史;

8、提供公司经营资历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满足以上4个条件的有意参与合作的企业可到东方市华侨农场实地考察、咨询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

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387685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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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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