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2020年核准拟建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室的公示
根据《东方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东办发〔2020〕19号)规定,经单位申报、审核推荐、组织会审后,经市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审议核准,现将核准拟建23个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室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9月21日8:00至2020年9月29日18:00止(共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核准拟建的工作室有异议的,请电话或书面向市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反映情况的单位、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单 位:中共东方市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东方市委大院4号楼二楼205室
联 系 人: 耿祥军 联系电话:0898-25513929
邮件编码: 572600
附件:东方市2020年核准拟建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室名单
中共东方市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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