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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源:东方市国土局 发布日期:2019-02-22 17:44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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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东方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位置

面积

(㎡)

土地用途

使用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

建筑限高

投资强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挂牌出让

起始价(万元)

东出让2018-10

东方市八所镇感恩南路西侧、永安东路北侧

128700

商业商务混合用地

40年

R≤

3.0

≤45%

25%

≤120

≥250万元/亩

21115.2

35192

备注: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B11)/餐饮用地(B13)/其他商务设施(B29)混合用地,其中零售商业用地(B11)建筑计容总面积不低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餐饮用地(B13)建筑计容总面积不低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

二、竞买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竞买;必须按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存入东方市国土资源局指定账户(以竞买保证金入账时间为准)。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0305日至20190322日到东方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三楼土地利用岗(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及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0322日16: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东方市国土资源局将在20190322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

挂牌起始时间为:201903158:00

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0325日16:00;

挂牌现场会时间为:20190325日16:00。

(五)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七)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东方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与东方市商务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上约定的内容完成付款和后续开发建设。

(八)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规定。

(九)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3年内。

(十)根据市县非省级六类产业园区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及东方市发展规划,该宗地拟建项目产业为现代服务业,用地为零售商业用地投资强度应达到250万元/亩,无年度产值及税收要求,达产年限3年(项目地块具备开工条件时起算)。

(十一)项目地块内须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含地下)的购物中心,并整体持有运营,不得分割销售。该购物中心须包含不少于3.2万㎡的室内步行街;不少于6个影厅的国际标准电影影城;不少于5000㎡的知名连锁超市;不少于1200㎡的儿童中心;不少于1200㎡的电玩娱乐城。项目地块竞得人须在竞得项目地块具备开工条件后尽快开工建设上述购物中心,并在开工后36个月内建成并满场开业,否则应按照出让地块总面积人民币300万元/亩,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十二)竞得人需具备或引入具备在大中城市拥有类似商业体企业,全程负责前述购物中心的设计、建设管控及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并在竞买报名时提交与企业签署的设计、建造、运营管理全套协议。企业(含其子公司)须在国内已成功持有5座以上(含5座)购物中心(购物中心不含家居广场、批发市场)且运营管理五年以上,单座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十三)该宗地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列入我市今年建设用地供地计划。目前该宗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的净地。

(十四)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耕地占用税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缴纳),挂牌服务费和公证费按相关规定由竞得人支付。

(十五)其它事项:挂牌的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十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陆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0898-25582051  18976212356

地址:东方市二环南路西侧东方市国土资源局




东方市国土资源局       

20190222日        

(备注:于2019年2月22日《海南日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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