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老福根排洪沟项目用地(新安家园片区排洪沟工程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

来源:东方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10-29 09:00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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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老福根排洪沟项目

用地(新安家园片区排洪沟工程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市政府决定征收位于疏港大道东侧的八所村40.61亩土地,作为老福根排洪沟项目用地(新安家园片区排洪沟工程用地)。为了做好该宗地的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老福根排洪沟项目用地(新安家园片区排洪沟工程)。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该宗地位于疏港大道东侧,东至老福根沟路,南至新安家园,西至疏港大道,北至居民区和八所村集体地。主要拐点坐标(海南平面坐标系)为:

A(X:112945.8478,Y:18331.3827);B(X:112931.2530,Y:18310.1120);C(X:112929.3395,Y:18296.8774);D(X:112821.6284,Y:17885.2985);E(X:112814.6000,Y:17687.7201);F(X:112769.9060,Y:17587.97

64);G(X:112766.7841,Y:17589.5657);H(X:112688.3026,Y:17524.6103);I(X:112604.2229,Y:17530.9274);J(X:112542.1657,Y:17434.7619);K(X:112519.8702,Y:17444.0217);L(X:112586.4650,Y:17545.95

13);M(X:112709.7760,Y:17555.8903);N(X:112783.4904,Y:17648.9805);O(X:112812.2562,Y:17958.2563);P(X:112904.3960,Y:18309.8289);Q(X:112934.6333,Y:18339.4794)。

三、被征收土地面积:该宗地面积共计40.61亩。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该宗地上抢种农作物、树木,抢建建筑物和埋坟等,违者将予以清除,不作任何补偿。

五、该宗地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务必于2018年11月13日前,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到八所镇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并配合八所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征地补偿、安置、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确认工作。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干扰阻挠该宗地的征收工作,违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通告。



东方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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