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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98-5/2018-12870 分  类:
发文机关: 东方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8年02月13日 10:00
名  称: 东方市免除学前教育阶段东方户籍各类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实施方案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免除学前教育阶段东方户籍各类

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实施方案

(市教育局)

 

为了减轻贫困家庭儿童入园的经济负担,提高经济困难家庭幼儿入园率,巩固教育扶贫工作成效,促进教育公平,经市政府同意,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全市学前教育阶段东方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农村低保家庭幼儿、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幼儿、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幼儿和孤儿等5类幼儿保教费为了使此项工作有效实施,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免除保教费对象、范围及标准

具有东方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农村低保家庭幼儿、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幼儿、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幼儿和孤儿等5类学龄幼儿,在我市公办幼儿园和市教育局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按每人每学期800元的标准免除保教费,保教费标准高于每学期800元的部分,由幼儿家庭自行承担,保教费标准低于每学期800元的,按幼儿园实际保教费标准予以免除。免除保教费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如今后我市乡镇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有变动,则以变动后的标准确定免除保教费的标准。

二、经费保障

免除学前教育阶段东方户籍各类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市教育局将所需资金纳入每年财政预算(2017年秋季学期确定符合条件的人数后申请相关经费)。

三、申请审批流程

凡符合免除保教费政策的学龄幼儿,由其法定监护人向申请就读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享受免除保教费政策。具体申请、审批流程如下:

(一)书面申请(每学期开学后20天内完成)。幼儿家长到就读或申请就读的幼儿园领取、如实填报并提交《东方市免除学前教育东方户籍各类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户口簿》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提供《扶贫手册》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农村低保家庭的提供《低保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幼儿提供证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幼儿提供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残疾证或残联出具的证明材料,孤儿提供孤儿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所有表格、证明须提供原件,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审查,当面审查完后退回,只收取复印件(一式两份)备查。

(二)幼儿园审核上报(每学期开学后35天内完成)。各幼儿园对该学年新申请的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请表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完整、证明、证件是否真实有效等。审核无误后,将初审通过名单在园内醒目位置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办506室,由基础教育办与市直相关单位复核后,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三)简化审核流程。凡经过身份审核确认的并仍在原幼儿园就读的幼儿,申请相关资助时不需要重新提交材料进行身份认定。

四、资金拨付方式

市教育局按照各幼儿园符合免除保教费条件的幼儿人数和生均免费标准,将所需资金拨付至相关幼儿园,用于补助免费产生的经费空缺。2017年秋季学期,各幼儿园可先行收取费用,待经费下达后,将费用如数退还给相关家庭。以后每学年,各幼儿园不得提前收取东方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农村低保家庭幼儿、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幼儿、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幼儿和孤儿等5类幼儿应免除的保教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免除学前教育阶段东方户籍各类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工作,将其视为政府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要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贯彻落实好这项惠民政策。市教育局要加强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残联及其乡镇办事机构要配合教育部门、幼儿园做好有关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规范实施。

(二)强化资金管理。市教育局要将免除学前教育阶段东方户籍各类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所需资金足额纳入年度预算,市财政局要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要对免除保教费人数、资助标准、发放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行为,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位。市教育局要对2017年秋季学期幼儿园退还保教费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未如数退还的,将严肃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教育部门要督促幼儿园通过公示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免除保教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市教育局、各幼儿园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受理学生及学生家长投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附表:东方市免除学前教育东方户籍各类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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