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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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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本级)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2
一、部门(单位)职责 2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5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单位性质: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市旅文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68877MB1932985G;单位地址:东方市政府大院1号办公楼四楼,负责人:符质辉。内设公共文化室、政策法规室、发展规划室、安监与广电管理室、全域旅游室、艺术与活动推广室、文物管理室、体育管理室8个职能机构。市旅文局工作范围和职责:(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起草和审核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组织编辑本行业年鉴、大事记和史志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扶贫、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定部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党报党刊的订阅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开展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负责本机关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负责本单位财务出纳、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党群工作、纪检工作。(2)协助拟订全市社会文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管理社会文化活动;负责指导管理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古籍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组织开展我市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与普及工作;组织开展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和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扶贫方案;制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协助拟订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保护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保护资金申报和监管。(3)负责本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和社团工作;组织起草拟订本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产业促进政策草案,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负责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涉旅游、文化、广电、体育的政策硏究工作;负责旅游文体产业发展、经济运行和体制改革等重大课题研究;监督本系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指导监督机关和直属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本系统普法工作;负责节庆、论坛清理、规范、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人大、政协议案提案;指导统筹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开展旅游、文化广电、体育产业人才队伍工作和建设;负责拟定产业人才发展规划、政策和教育培养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开展人才选拔推荐引进培养工作;负责本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协调组织文化、广电、体育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管理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协助组织开展부游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工作;指导旅游、文化、广电、体育高校共建工作。(4)负责拟订全市旅游、文化、艺术、文物、广电、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对接“多规合工作,推动旅游、文化、广电、体育规划和项目与多规合一衔接,组织市县行业规划的论证工作;负责制定我市全域旅游、专项旅游规划并督促实施;组织旅游和文化资源普查,指导旅游资源保护;指导全市旅游、文化、体育园区、度假区、旅游景区、风情小镇、乡村旅游、旅游新业态规划的编制;指导旅游、文化、广电、体育产业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和推动海洋旅游发展;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战略计划、政策和措施;指导促进旅游产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及新型业态发展;组织统筹指导旅游、文化、广电、体育产业招商工作,统筹协调项目備备,推动旅游演艺、动漫游戏、数字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园区、重点项目和基地建设,指导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体育赛事;承担国家、省级旅游发展基金和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国家、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演艺产业发展及剧目创作演出方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协助开展旅游投资基金、省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基金的投资工作;推动旅游、文化、广电、体育产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承担市推进旅游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5)统筹全市旅游、文化、体育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부协调开展全市旅游、文化体育市场的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承担旅游、文化市场的项层设计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负贵旅游、文化、体育产业标准化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统筹指导规范旅游文化市场质量投诉的处理;统筹协调全市旅游、文化、体育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协调配合重大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处理;指导行业开展合风、地震、疾病预防等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指导全市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旅馆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东方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东方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吃住行游购娱方面的服务质量和市场规范工作。组织协调本局综合性科技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文化、体育市场安全监管和广播电视工作的资料收集和统计工作;负责旅游、文化广电和体育信用体系建设。(6)统筹全市旅游的顶层设计工作,协调推进旅游工作;协调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推动产业融合,促进旅游、文化、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协调指导乡镇全城旅游创建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旅游景区、乡村旅游、旅游厕所的建设和评定工作;指导推动全市旅游商品、旅游装备、红色旅游的发展;指导推进旅游扶贫工作;承担市旅游厕所和旅游标识标牌建设领부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监督政府投资的重大旅游、文体设施基建有关工作;承担全市和重点旅游小镇和旅游、文化、体育园区的国际化改造与服务工作。(7)统筹全市旅游境内外宣传促销工作;承担境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宣传品的策划和编印;承担境内外旅游、文化、广电、体育交流与合作;协助开展免签和口岸通关工作;组织开展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和境内外旅游市场信悳综合分析、研究和预测;协调指导办理旅文系统外事交流和因公出国(境)手续;指导协调全市旅游、文化、广电节庆活动;负责本市节庆品牌的打造提升工作;协助拟订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指导协调民间文化艺术和老年人、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工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文艺作品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协调和组织重大艺术活动;指导艺术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全市性的艺术展览、展演和重大文艺活动;指导艺术研究和本行业艺术职业教育;协调管理本市区域内的艺术考级工作。(8)协助拟订全市文物事业发展和文物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监管文物安全;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全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完善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推动文物博物馆単位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推动落实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的规划,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工程,推动文物展示利用方式融合创新;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开展国有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负责草命文物保护利用,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指导文物国际合作与传播,开展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实施民间文物抢救、征集工作;负责文物拍卖、进出境和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社会文化与文物管理的资料收集和统计工作。(9)负责全市体育事业建设发展工作;协助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健身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指寻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协调组织实施(参加)市级以上国内外体育综合性运动(赛事)专业体育赛事和竟技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和推动各类人群的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协助拟订体育科技、教育和反兴奋剂工作方针政策及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体育领城的科技项目研究。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本单位内设八个股室:公共文化室、政策法规室、发展规划室、安监与广电管理室、全域旅游室、艺术与活动推广室、文物管理室、体育管理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收入总计2,225.38万元,支出总计2,225.3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5537.45万元,下降71.33%。主要原因:一是东方市文化广场项目经费减少及项目即将竣工验收;二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2,184.2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初结转结余41.13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中央及省级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63万元,下降6.01%,主要原因是财政盘活存量资金,收回以前年度结转未使用的项目经费。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2,184.25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末结转结余41.13万元,主要是琼财综[2014]1140号 2014年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经费结转结余的构成,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63万元,下降6.01%,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申请项目经费结转,避免资金沉淀,所以本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184.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4.2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18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64万元,占14.54%;项目支出1,866.61万元,占85.4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84.25万元,支出2,184.2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534.82万元,下降71.70%,支出减少5534.82万元,下降71.70%。主要原因:一是东方市文化广场项目经费减少及项目即将竣工验收;二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1.13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中央及省级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63万元,下降6.01%,主要原因是财政盘活存量资金,收回以前年度结转未使用的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41.13万元,主要是琼财综[2014]1140号 2014年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经费结转结余的构成,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63万元,下降6.01%,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申请项目经费结转,避免资金沉淀,所以本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1.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26%。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747.63万元,下降74.46%,一是东方市文化广场项目经费减少及项目即将竣工验收;二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1.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46万元,占0.0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82.9万元,占75.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71万元,占2.2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23.74万元,占21.50%;住房保障(类)支出20.64万元,占1.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04.56万元,支出决算为1,97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5%,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安排在政府性基金支出,由于财力安排,支出调剂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所以决算大于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资金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编制预算,年终按考核结果分配到各单位。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33.58万元,支出决算为21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已完成,待资金到位。
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7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安排在政府性基金支出,由于财力安排,支出调剂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所以决算大于预算。
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7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5.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安排在政府性基金支出,由于财力安排,支出调剂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所以决算大于预算。
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安排在政府性基金支出,由于财力安排,支出调剂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所以决算大于预算。
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安排在政府性基金支出,由于财力安排,支出调剂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所以决算大于预算。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安排在政府性基金支出,由于财力安排,支出调剂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所以决算大于预算。
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97.14万元,支出决算为62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将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经费年中结转。
9.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将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经费年中结转。
1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将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经费年中结转。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51.86万元,支出决算为30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张,导致项目未拨付。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94万元,支出决算为2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晋升,造成预算差异。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58万元,支出决算为2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业年金年初编制预算时以当年退休人员的工龄及工资为依据测算,年中执行时职业年金由人社局提供的具体计算金额来拨付,因此导致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7.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安排上级资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1.59万元,支出决算为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导致支出减少。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6.80万元,支出决算为2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变动;二是在编人员职级变动,导致支出增加。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1.98万元,支出决算为2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导致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5.7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公用经费31.8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8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2.8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12.81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27万元,支出决算为21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万元。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东方市文化广场项目经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27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6%。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张,导致项目未拨付。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6万元,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预算的45.32%,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47万元,增长80.77%,本年度下乡工作多,购买保险、车辆评估费用等开支,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9万元,占84.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0万元,占1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保险、维修保养费、燃油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11.15%。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1.02万元,增长57.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乡工作多,购买保险、车辆评估费用等开支,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接待41人次;主要用于接待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行考察调研细线旅游文化资源、邀请各市县旅文局出席海南花梨谷文化旅游景区揭牌仪式等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3.63万元,下降87.86%。与2022年度持平。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7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6.64 %。组织对2023年度海南岛欢乐节特色美食参展经费等二级项目2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47.00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67.91%。
未开展部门评价。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2.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68.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财政组织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5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东方大剧院委托运营管理服务费、艺术团预算经费等2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东方大剧院委托运营管理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表:绩效自评得分为3.32分,全年预算数为850万元,执行数为282.39万元,完成预算的33.2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度完成演出场次52场、公益活动20场,受益人数60000人,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主要问题及原因:财力紧张,导致项目未能支出。
艺术团预算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3分。全年预算数为118.75万元,执行数为117.87万元,完成预算的99.2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35人员工资发放及日常开支,受益人数1000人。
(三)部门评价结果。
本单位本年未开展部门评价相关工作。
(四)财政评价结果。
尚未开展。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31.8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02万元,降低0.063%。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且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7.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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