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东方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 市民政局领导及分工;
2. 市民政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3. 市民政局及其办公室依法公开的政府文件;
4. 市民政局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5. 市民政局重点工作;
6. 市民政局工作报告;
7. 市民政局人事任免;
8. 市民政局办公室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9.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东方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http://dongfang.hainan.gov.cn/xxgkzl/mzj/xxgkml/。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东方市政府网站:http://dongfang.hainan.gov.cn/。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采用体裁、主题、组配3种目录分类方式将通过东方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
2.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发布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须提供身份证明,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根据《条例》规定精神,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申请表》,也可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dongfang.hainan.gov.cn/)上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凡涉及党委政府联合发文的信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定执行。
(一)受理机关
市民政局负责受理本机关的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西路1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898-25539382,,传真号码:0898-25526270,邮政编码:57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