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  市财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微信
X
索 引 号: -00825329-9/2019-00025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东方市财政局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 发文日期: 2019年02月28日 16:23
名  称: 2019年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部门预算
文  号: 主 题 词:

2019年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  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是东方市财政局下属单位,属事业编制人员单位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本市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直接征收,组织、委托和督促本市各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减免审核和申报事项;

(三)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核销、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参与非税收入的清理整顿和已取消(或调整)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的督查落实工作;

(五)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指导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总结和推广各地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经验;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本部门(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票据管理科、非税监管信息业务科、彩票部等4个职能机构(科室、部门)。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仅为本部门(单位),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2019年海南省东方市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19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86.90千元。其中,收入总计4,686.90千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686.90千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千元;支出总计4,686.90千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0.20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70千元、卫生健康支出329.80千元、住房保障支出375.20千元。

二、关于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19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情况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4,686.90千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40.20千元,占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41.70千元,占1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29.8千元,占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75.2千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770.20千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70千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41.70千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32.20千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97.60千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75.20千元。

三、关于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116.90千元,其中:

人员经费3,900.80千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16.10千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1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19“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6千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本部门(单位)年初无此项经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6千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继续严格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和定点进行日常维修、加强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40千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1%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

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外市县业务对口部门、与我局业务相关的研究机构、市内相关部门项目调研、考察、交流等接待任务。

五、关于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19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我部门(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19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4,686.90千元。

七、关于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4,686.90千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86.90千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千元,占0%。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93.40千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93.40千元。

八、关于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4,686.90千元,其中:基本支出4,116.90千元,占88%;项目支出570千元,占12%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93.40千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38.40千元,项目支出减少45千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83.11千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东方市收费管理中心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570千元、政府性基金0千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相关文件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2551426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5527512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m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25514262 举报电话:25501336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n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