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名 称: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东方八所宝真农贸市场对A2-04菜摊(负责人:麦明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 |||
|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一、麦明菊经营的扁豆芽:
(-)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9月22日,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海南省东方市东方八所宝真农贸市场对A2-04菜摊(负责人:麦明菊)进行监督抽检,抽检食品为扁豆芽(抽样单编号:SC20460000642430006),购进日期:2020年9月22日,经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 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 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S20200687),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自2020年10月16日收到检验报告后于2020年10月21日对该摊位销售的抽检不合格扁豆芽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并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S20200687)送达当事人。经查,当事人购进不合格扁豆芽15斤,当天均销售完,销售单价均为每斤3元,共卖了45元,货值金额共计45元,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
(三)我局依法监督该摊位召回不合格食品,并进一步追溯食品源头,该摊位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召回程序,但由于该产品属于快消食品,已无产品召回。2020年10月26日我局将案件材料线索移交到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办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 |
|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2551426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25501336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n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