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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海南东方临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C0303地块局部用地规划条件修改论证报告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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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东方临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C0303地块
局部用地规划条件修改论证报告的公示
东方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拟选建设项目用地位于《海南东方临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的C0303地块内中,由于现行控规中拟选址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为满足本项目的各项建设要求,积极推进项目的工作实施和开发,特委托海南巨方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于2020年9月15日通过专家评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为提高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现将报告成果进行公示。
一、规划调整概况
1.地块用地现状
本项目位于东方临港产业园南部,北邻华能东方电厂光伏发电站、西靠北部湾、东北近高排村,场地现状环境良好,具备基本建设条件,规划用地面积156669.80m²(约合235亩)
2.论证内容
调整内容:本次论证将116239.44㎡的C0303地块局部用地(二类工业用地,M2)、40430.36㎡的远景规划用地(二类工业用地,M2)整合为一块用地(C0303-1地块),地块整合后的用地性质为三类物流仓储用地(W3),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8、建筑系数≥30%、建筑高度≤24m、绿地率≥15%。
3.论证依据
《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2011)、《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
4.论证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结合周边用地情况和实际需求,研究确定论证地块的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次论证将116239.44㎡的C0303地块局部用地(二类工业用地,M2)、40430.36㎡的远景规划用地(二类工业用地,M2)整合为一块用地(C0303-1地块),地块整合后的用地性质为三类物流仓储用地(W3),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8、建筑系数≥30%、建筑高度≤24m、绿地率≥15%。因此,本次建议地块分图则确定的规划条件是可行的。
通过本次论证分析,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修改详见下表:
修改前后规划控规指标一览表
修改前 | 修改后 | ||
控规地块 | C0303地块局部用地 | 远景规划用地 | 本次论证地块(C0303-1地块) |
用地性质 | 二类工业用地(M2) | 二类工业用地(M2) |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W3) |
用地面积 | 116239.44㎡ | 40430.36㎡ | 156669.80㎡ |
容积率 | ≥0.5 | ≥0.5 | ≤0.8 |
建筑系数 | ≥30% | ≥30% | ≥30% |
绿地率 | ≤20% | ≤20% | ≥15% |
建筑高度 | — | — | ≤24m |
机动车泊位 | — | — | — |
二、公示时间与地点
公示期30日(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10月23日)。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dongfang.hainan.gov.cn)。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到304140348@qq.com;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4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572600(时间以邮戳为准);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前。咨询电话:0898-25585905,联系人: 陈先生。
附件:1、地块调整后分图图则
2、地块区位图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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