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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3008468-0/2023-00031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06日 11:20
名  称: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东方市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单位选聘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东方市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单位选聘公告


为做好东方市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现需选聘服务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依法依规对本工程的服务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工程名称:东方市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工程地点:全市范围

四、招标范围:

拟选聘一家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服务单位,负责东方市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五、招标报价:

投标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报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6.2信誉要求:

6.2.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

6.2.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有效。

6.2.3“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6.2.4需具备有关的工作资质。

七、报名时间:

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到东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土地事务管理所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下午18:00,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工作。

八、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8.1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需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8.2 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负责人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拟配备技术人员名单;

8.3提供相关工作业绩合同复印件。

8.4单独密封报价函,报名人以金额报价形式对本项目服务予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

8.5承诺书。

8.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

8.7以上资料文件均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九、评选办法

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以报价最低者及有过该类型服务经验者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单位。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十一、选聘人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76350111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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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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