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东方市商务局局主要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及具体分工,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
2.东方市商务局关于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东方市商务局公开年报。
4.东方市商务局选聘公告。
5.东方市商务局绩效自评报告、决算信息、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说明等。
6.东方市商务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构;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除外。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1.东方市政府门户网:dongfang@hainan.gov.cn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主动公开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的,可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或当面向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人及其他组织)、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时间;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获取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三、工作机构
东方市商务局是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东方市商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东方市永安东路42号,联系电话:0898-25505810,邮政编码:572600。
有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0898-2550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