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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4-00007 分  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 东方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31日 17:47
名  称: 东方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东方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医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南东方八所镇滨海南路51号,邮编:572600,电话:089825513565)。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局定期更新栏目内容,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医疗保险、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实时发布工作报告、年度报告、政务动态等信息,扎实做好各类信息的公开工作,2023年度我局通过财政预决算、绩效评价和其它3个类别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共更新发布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依托门户网站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指导、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明确职责,积极参加上级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协调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确保内容及时完善公开,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程序流程,提高公开质量。一是对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进行修订,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将公开主体落实到具体科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三审三校”要求,做到公开内容准确、完整。三是明确专人负责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管理,做好网站预警检测整改和读网信息反馈工作做到把关严格、公开规范。

(四)平台建设

东方市医疗保障局主要依靠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东方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党政工作群等多渠道进行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要求,对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发布内容保障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任务,不断提高发布质量。二是及时做好网民留言办理,严防涉政表述信息发布和因办理不及时引起舆论事件发生。目前,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正常。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科室,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工作有力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在医保政策宣传解读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主动跟进宣传做的不够,导致有些群众对医保政策不了解,涉及医保的咨询较多。二是欠缺专职信息化工作人员,单位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发布质量不够高,“三审三校”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是网站自查整改工作常态化频次不足,需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二是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医保领域信息梳理和公开,切实满足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工作考核结果应用,强化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规范性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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