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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98-5/2019-00026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9年02月28日 09:16
名  称: 2019年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预算
文  号: 主 题 词:

2019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我办的主要职能有土地确权、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参与市政府重大决策调研、行政执法检查监督考核、审查市政府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及备案工作、组织办理海南省行政执法证的培训及办证工作等。

根据上述职责,我办无内设机构。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东方市法制办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仅为本部门,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2019年海南省东方市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20.00千元。其中,收入总计1220.00千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220.00千元;支出总计1220.00千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0千元公共安全支出1070.00千元教育支出80.00千元

二、关于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情况

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1220.00千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00千元,占5.74%;公共安全(类)支出1070.00千元,占87.70%;教育(类)支出80.00千元,占6.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0.00千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1070.00千元。

2.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0.00千元。

三、关于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70.00千元,其中:

人员经费0.00千元;

公用经费70.00千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1.40千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本部门(单位)年初无此项经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1.40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1.40千元与上年度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继续严格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和定点进行日常维修、加强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20.00千元,较年预算下降28.83%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计划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外市县业务对口部门、与我办业务相关的研究机构、市内相关部门项目调研、考察、交流等接待任务。

五、关于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收支总预算1220.00千元

七、关于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收入预算1220.00千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0.00千元,占100%。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80.90千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80.90千元。

八、关于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支出预算1220.00千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千元,占5.74%;项目支出1150.00千元,占94.26%。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80.90千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1.80千元,项目支出减少59.10千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7.48千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0千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千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千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千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20万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东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1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150.00千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六、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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