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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98-5/2021-00026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07日 11:11
名  称: 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  号: 东府〔2021〕4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

东方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聚焦海南自贸港法治政府建设新目标、新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为东方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滨海公园城市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东方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五个重点举措,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一)聚焦实施重点,对标对表全面推进任务落实

1.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谋划安排。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从学习对象、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等方面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具体要求。二是抓“关键少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2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5次。今年10月,市委书记田丽霞出面邀请了参与起草《民法典》工作的杨震教授,为市四套班子领导、党员领导干部共600人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三是抓全员覆盖。举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等针对党员干部法治教育专题培训班7场次,组织开展《民法典》、《自贸港政策》等主题宣讲活动4次,邀请专家学者、律师等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12场次。市委书记、市长率先垂范,带头为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宣讲《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其他市领导分别到各自分管部门、乡镇、包点村庄开展宣讲,掀起了全市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热潮,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2020年7月我市举办东方市行政执法程序实务培训班,欧阳牧牧副市长亲自授课,以“以案释法”的方式,剖析执法中存在问题,提出对策思路,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四是抓方法创新。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力度,加强网络新媒体应用,运用抖音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契合广大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成效,2020年6月投入12.9万元用于法治宣传网络新媒体建设,运营“法治东方”抖音号、微信公众号,加大网络普法力度。截止目前,通过“法治东方”抖音号、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图文、短视频(网剧)等宣传资料共549件,重点宣传扫黑除恶、禁毒、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矫正法》、《民法典》等内容,获得广大群众支持与认可,促进学法用法守法。市委政法委积极推进《东方政法》法治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开始“律师随行”活动共7次,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渠道,落实“零距离”服务。

2.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组建以市委书记任主任、市长和政法委书记任副主任的中共东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调整成立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4个协调小组,积极发挥议事协调职能,实现协调小组实体化运作,为法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印发《中共东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法治建设重点任务20项,已完成14项,正在推进6项,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三是强化督察考核。印发《东方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评估考核工作方案》,开展对10个乡镇政府和18个行政执法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第三方评估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全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对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评估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四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印发《东方市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执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抽调人员进行交叉评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规范化。

(二)聚焦营商重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1.深入推进落实省市深化改革任务清单。一是推进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印发《东方市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 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的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31项,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深化改革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动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现已完成26项,正在推进5项。二是探索实行跨行政区划案件管辖。扎实推进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探索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促进政府依法履职。市法院与昌江、乐东两地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异地管辖行政案件立案、审判、化解争议等工作的沟通,提高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实效。目前,市法院审理昌江的行政案件28宗,移送乐东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44宗。三是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市检察院深入推动“捕诉一体”改革工作,受理案件991宗,审结案件970宗;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704人。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优化审批流程。推进政务一体化,完成48个部门“6+1”类型事项的清理。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综合窗口,对工程类的审批项目实行“一窗进件,一窗出件”,让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项目备案制改革取得突出成效,完成项目告知性备案共58个。实行“海南e登记”,上半年新增市场主体2960户,同比增长46.67%。二是提高审批效率。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开展“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设定“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共528项,实现证照电子化全面应用。推动“互联网+监管”功能创新,对接省政务服务总门户,整合网页端、手机移动端政务服务功能,实现“一网通办”。大力推进纳税便利化,我市电子税务局使用率排名全省前列。三是规范审批行为。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完成政务服务大厅选址和规划设计,各部门同意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事项240项。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在各进驻窗口安装评价器,促进实时监督评价,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一是下放审批事项。制定《东方市乡镇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东方市乡镇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拟下放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共24项,公开所有保留审批事项的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二是下放处罚事项。制定《东方市乡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拟下放行政处罚事项81项。三是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向乡镇下沉编制,共划转下放编制102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事业编制83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乡镇执法中队转隶在编人员27名,强化乡镇执法队伍力量。

(三)聚焦执法重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全市原20支执法队伍220名执法人员划转交接工作,将行政执法权集中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10个领域设置10支执法队伍,实现全市“一支执法队伍”管执法。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各行政执法部门岗位信息监督栏公布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乡镇政府和大多数行政执法部门均已配备执法记录仪,其中,市公安局配备209台,市综合执法局配备160台,确保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视频、有录音、有文字记载等记录。市公安局完成建立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平台。三是贯彻执行法律顾问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镇村”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市政府将法律顾问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今年投入90万元聘请律师顾问团为市政府、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4个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建立律师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模式,确保政府决策有法治参考。10个乡镇和196个村居均已聘请村居法律顾问,目前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345人次,为村居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150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25次,助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1个行政执法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市公安局等7个重要行政执法部门设立专门的法制机构,由法律顾问及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保障依法执法和公正执法。

3.健全完善行业监管治理制度。一是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今年上半年出台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核查、涉黑涉恶线索移交、行业漏洞监管、行业乱象整治,打击整治非法采砂等20项工作制度,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非法采砂巡查管控工作,提升治理效果。2020年4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市公安局发送2个打击非法采砂提示函,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同时,协助市公安局核查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进行有效衔接。三是强化行业监管治理。出台行业漏洞监管、行业乱象整治、打击整治非法采砂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行业监管治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截止11月1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4次,开展河道及囤沙点业务巡查57次,出动231余人次,已立案非法采砂案件91宗,已处理完成91宗,已追缴处罚款共108万元,扣押违法运沙车辆21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取缔非法囤沙点,收缴河砂2386立方米,非法采砂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行业监管治理机制体制不断完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聚焦治理重点,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持续整治“两违”行为。一是继续保持“两违”高压态势。在全省第一个召开六大专项整治年度总结大会,市四套领导班子、法检两长全部出席会议,全省第一个将“两违”整治任务参照扶贫工作实行市领导包点包村制,全省第一个制定2020年度销号标准文件,全省第一个举办年度整治“两违”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无违建村”评选活动,及时对接省指挥部督导组,率先制定我市2020年度两违工作方案,较省级年度方案提前出台近一个月,实行每周集中销号、每周通报等制度,做好有人跟踪,有人督办。二是坚决落实“两违”零新增任务,以主城区地基集中整治行动打响第一枪,对偷建抢建行为“亮剑”,及时打击,截止2020年10月28日,全市拆除地基及一层未封顶以下违建共159处,总面积2.5万平方米,截止11月1日,拆除一层以上违建共9处,总面积1243.14平方米,采取无人机航拍模式,制作乡镇正摄图,提取违建坐标和矢量数据,向辖区乡镇进行移交,三是继续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严厉查处未批先建、不按许可施工,违法占地等违法行为,截止10月28日,共处罚金1494.52万元,并已全部收缴进入国库。

2.深化依法防控疫情和依法治理工作。印发《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宣传引导工作方案》,借助海南政法、东方政法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广泛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在我市街道主干道利用大型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发布最新消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各项工作。防控期间,政法干部坚守第一线,深入开展疫情排查、卡口防控等工作,严厉打击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今年2月,政法部门联合办理了杨某利涉嫌疫情妨碍公务罪首例案件和张某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首例案件,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个月和有期徒刑1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中央媒体大力宣传。两案自移送审查起诉到当庭宣判,用时不到3天,从严从快惩处疫情期间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和社会秩序平稳有序。

3.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印发《东方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行政复议职责全部划入市司法局,集中行政复议职责,实现一级政府仅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构,提前完成行政复议机构改革工作。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互动联动机制,提高案件办理效果。今年来,共接待复议咨询和复议当事人165人次,接收行政复议案件93件,按时受理率达100%。积极做好行政案件的举证、答辩和出庭应诉工作,共办理诉市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39件,应诉工作全部在法定时效内完成,助推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

(五)聚焦服务重点,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一是落实责任分工。印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任务分工》,分解责任事项28项,落实25项,正在推进3项。二是积极推进各部门执行联动机制,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失信惩戒嵌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和行政审批,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今年11月,市法院邀请市检察院现场监督,感城镇人民政府和辖区派出所等单位协助执行,依法强制执行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多措并举保障结案。市法院领导带头包案,采取协商、调解、听证、救助等方式,因案施策,成功化解多起“疑难案”、“骨头案”。今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2647件,结案1807件,结案率68.27%;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1.5%,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100%。

2.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新模式。一是加快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加快综治分平台升级改造(二期)、雪亮工程(二期)项目建设进程,充分发挥信息化系统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等方面作用,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二是积极推动“枫桥经验”创新发展。将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工作重心下沉转移,加快推进各级综治中心建设及网格化服务管理实体化运作,健全网格员协助政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592个网格员“千里眼”“顺风耳”作用,实现信息、资源和力量联动融合,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综合能力。三是全面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制机制。顺利组建人民调解组织209个,其中,在全省率先完成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婚姻家庭等3个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1242起,调处1201起,调处成功率为96.7%,我市民事转刑事案件12件,无民转刑命案发生,有效解决促进民生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今年全国两会信访维稳保障工作实现“零进京上访、零到省群体上访”,省信访联席办致表扬信予以充分肯定。1月份,我市荣获“海南省人民满意窗口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存在短板与不足

(一)群众的法治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学法守法积极性不高,有的人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是先找法律,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而是先找关系,或者就是上访,甚至缠访闹访,严重影响了法治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缺乏深度。有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普法宣传工作没有广度和深度,缺乏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节目。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重视不够,普法工作与学校、家庭、社会没有做到无缝对接。

(三)执法司法环境不容乐观。东方是一个小的人情社会、熟人社会,社会各方面对执法司法活动的人情干预时有发生。少数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知法犯法仍然存在。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水平不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四)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费时、费事又一时难见成效的“软任务”、“软指标”,在年度考核中占的分值小,没有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应有位置。

三、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切实增强法治观念。继续深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电视、网络、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不定期组织干部群众参加法院的公开审判、集中执行等实践活动,通过耳濡目染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下一步将青少年列入普法重点对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校园法治讲座、法治知识竞赛等专题活动,科学实施对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强化青少年法治观念。

(二)加强法治素养培训,全面引进法治人才。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结合工作业务实际需要,制定务实管用的培训计划,着力培养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当前,我市执法队伍中受过系统法学教育的工作人员较少,在公务员招录中,要适当增加法治人才的招录。

(三)完善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和信访责任倒查追究制,实行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核查,完善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对执法腐败、执法不公“零容忍”,推行执法办案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激励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不断完善考核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干部的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能力同干部晋职、晋升、奖惩结合起来,严格奖惩兑现。



东方市人民政府

20211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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