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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98-5/2021-00037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12日 16:05
名  称: 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文  号: 主 题 词:

2021年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认真分析研究中央、省和市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发展形势、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组织力量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供市政府决策参考。

(二)按照市政府工作部暑和安排,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性建议。及时总结和推广全市各级各部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综合性讲话、重要会议文稿以及市政府向市委和省政府的汇报材料。

(四)协助做好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编辑和报送重要综合信息动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编辑和印发有关内部刊物。

根据上述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内设综合调研岗、经济社会岗、政务信息岗3个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仅为本单位,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2021年海南省东方市部门预算表》 。

第三部分   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09万元。其中,收入总计99.0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99.09万元;支出总计99.0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0万元。

二、关于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情况

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99.0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64万元,占91.4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5万元,占3.38%;卫生健康(类)支出5.1万元,占5.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5.64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3.35万元。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09万元。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

三、关于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54.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等;

公用经费5.35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本部门(单位)年初无此项经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8万元),与上年预算下降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

公务接待费1.7万元,与上年预算下降5.5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

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外市县业务对口部门、与我室业务相关的研究机构、市内相关部门项目调研、考察、交流等接待任务。

(二)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情况

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安排0万元。

六、关于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收支总预算99.26万元。

七、关于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收入预算9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09万元,占99.83%;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17万元,占0.17%。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51.8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51.64万元。

八、关于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1年支出预算9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9万元,占54.49%;项目支出45.17万元,占45.51%。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51.81万元,主要是2021年人员经费增加48.74万元;公用经费增加4.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8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8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东方市人民政府研究室1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99.09万元、上年结转0.1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费用。如: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下级单位既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也包括非独立核算的单位;既包括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也包括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

六、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七、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八、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九、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十一、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二、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三、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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