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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98-5/2021-00148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25日 09:00
名  称: 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田镇总体规划暨镇区、红泉居 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0)的批复
文  号: 东府函〔2021〕329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

大田镇总体规划暨镇区、红泉居

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0)的批复


大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实施东方市大田镇总体规划暨镇区、红泉居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0)的请示》(大府〔2021〕7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方市大田镇总体规划暨镇区、红泉居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0)》,规划的主要内容为:

(一)规划范围。

1.大田镇域规划范围:大田镇行政辖区范围,规划面积为247.11平方公里;

2.大田镇区规划范围:规划镇区范围259.75公顷;

3.红泉居规划范围:红泉居规划面积为153.88公顷。

(二)发展目标:1.以黎族民族文化的传承为抓手,实现与海南东部地区旅游功能的接轨。通过强化城镇在区域旅游发展中的地位,提高镇区的人口集聚度和城镇服务功能,加大民族文化旅游产业链与休闲旅游业培育的力度,提升城镇的整体实力,从而打造区域中特色化的城镇。

2.以黎族民族文化的传承为抓手,实现与海南东部地区旅游功能的接轨。通过强化城镇在区域旅游发展中的地位,提高镇区的人口集聚度和城镇服务功能,加大民族文化旅游产业链与休闲旅游业培育的力度,提升城镇的整体实力,从而打造区域中特色化的城镇。

3.适居性已经越来越成为评判城镇功能和吸引力的重要标准,大田有着无与伦比的生态景观资源。未来在风情度假小镇的建设以及城镇建设的同时,加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提倡节能减排,建设清洁城镇。通过自然环境条件的改善,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为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是未来城镇发展的必然要求。

4.多样化是人追求自由生活与理想社会的主要内涵之一,大田镇在城镇建设中应利用地理与人文要素的有机组织。以黎族民族文化为主线,通过对各种文化人文要素的堆积塑造多元化的城镇内涵,反映多样化的城镇特色。

二、要加强与《东方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等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融合,深化规划地块发展定位和功能布局研究,协调处理好规划区域与周边区域的关系,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土地科学、合理与集约利用。

三、空间管控要求。镇域空间格局分为生态功能区、农业生产区、城镇建设区三类空间进行管控。城镇建设区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为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

四、你府要进一步做好规划宣传工作,强化规划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大田镇总体规划暨镇区、红泉居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0)组织实施开发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应按程序进行报批。



东方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规划成果由大田镇政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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