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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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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2
一、部门(单位)职责2
二、机构设置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5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机关事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市政府大院四大机关办公区和住宅区房屋、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三)负责协调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分配、调整等服务工作。
(四)负责大院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水电设施维护。
(五)负责市公务用车平台车辆的购置、维修和驾驶员的管理等服务工作。
(六)负责市四大机关交办的会议和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负责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普及节能科技知识;负责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八)负责市政府网站的维护和信息公开等服务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4个职能机构。
(一)公共机构节能岗。负责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普及节能科技知识。负责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负责能源消费计量、监测和统计。
(二)公务车辆保障岗。负责市公务用车平台的维护和车辆的服务保障以及驾驶员的管理等工作。
(三)后勤服务岗。负责市政府大院水电维护、绿化美化、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等后勤服务工作,维护大院的正常运转;负责大院办公区房屋、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修。
(四)信息管理岗。负责市政府网站维护工作,保证网站平台的正常运转;整理网站中群众反映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及时报送市政府领导和转发各相关部门,并协助半办理的意见和结果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维护政府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信息网络的畅通,为政府办公自动化做好保障工作;市委市政府3号办公楼视频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东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仅为本中心,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收入总计1,173.10万元,支出总计1,173.1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795.04万元,下降40.40%。主要原因是市委调干楼、4号楼低压电缆改造工程经费、市政府大院道路维修等零星工程资金、1-6号办公楼及调干楼维修维护等经费等项目经费未能及时支付。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163.94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9.16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经费减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66万元,下降45.54%,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168.61万元。
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末结转结余4.49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增加经费减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33万元,下降73.31%,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1,16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3.9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16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70万元,占26.74%;项目支出863.91万元,占73.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63.94万元,支出1,163.9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87.31万元,下降40.3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39万元,主要是永兴园人才公寓楼室外工程,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43万元,下降91.74%,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封账较早,有些资金没有来得及支付。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39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增加经费减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43万元,下降91.74%,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2.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2.25%。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24.29万元,下降40.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的项目经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2.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7.59万元,占9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2万元,占1.3%;卫生健康支出23.79万元,占2.1%;住房保障(类)支出6.76万元,占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14.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3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1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数不够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剂使用。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37.12万元,支出决算为25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数不够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剂使用。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30.5万元,支出决算为37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务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7万元,支出决算为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25.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数不够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剂使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务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18万元,支出决算为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数不够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剂使用。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07万元,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数不够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剂使用。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6.16万元,支出决算为2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数不够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剂使用。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为年中增加项目。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13万元,支出决算为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数不够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剂使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4.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0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6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财力安排政府性基金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1.08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13.26万元,支出决算为3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9%。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13.26万元,支出决算为3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根据财力安排政府性基金项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6.04万元,支出决算为11.16万元,完成预算的2.56%,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28.44万元,下降92.01%,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和定点进行日常维修、加强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1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中心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工作,与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维修、保养、年检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424.88万元,下降97.44%。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128.44万元,下降92.01%,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和定点进行日常维修、加强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楼群 与预算数持平。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东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6个,共涉及资金116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6.07%。组织对2023年度市政府大院道路维修等零星工程资金、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节约型机关创建改造经费等6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63.9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3.93%。组织对2023年度0等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东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保安人员外包工资及费用、定额人员费用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安人员外包工资及费用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实施单位 | 东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主管部门 |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吴日中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八所镇东府路市政府5号办公楼 | 邮编 | 572600 | ||||||||||||||
项目类型 | 经常性项目( ) 一次性项目( ) |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226.6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226.6 |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 169.58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预算 | 省财政预算 | 省财政预算 | |||||||||||||||
市县财政预算 | 市县财政预算 | 市县财政预算 | |||||||||||||||
地方债券资金 | 地方债券资金 | 地方债券资金 | |||||||||||||||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4 |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3 | |||||||||||||
决策程序 | 5 | 5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2 | |||||||||||||
分配结果 | 6 | 6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3 | |||||||||||
到位时效 | 2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7 | |||||||||||||
财务管理 | 3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1 | |||||||||||||
管理制度 | 9 | 9 |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5 | |||||||||||
产出质量 | 4 | 4 | |||||||||||||||
产出时效 | 3 | 3 | |||||||||||||||
产出成本 | 3 | 3 | |||||||||||||||
项目效益 | 40 | 经济效益 | 8 | 8 | |||||||||||||
社会效益 | 8 | 8 | |||||||||||||||
环境效益 | 8 | 8 | |||||||||||||||
可持续影响 | 8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8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100 | |||||||||||||
评价等次 | 优 | ||||||||||||||||
三、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邢贞波 | 主任 | 东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倪海昌 | 办事员 | 东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龚文振 | 办事员 | 东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高云良 | 办事员 | 东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保安人员外包工资及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26.6万元,执行数为169.58万元,完成预算的74.8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总体评分为100分,评定级别为优。
(三)部门评价结果。
本单位本年未开展评价相关工作。
(四)财政评价结果。
本单位本年未开展评价相关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东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东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2709.7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63.16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2646.58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3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3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轿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528.7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
二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三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用不含计提和划转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
三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三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三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业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行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款项):反映上述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三十九、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一、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反映各级供销社的行政事业支出及商业物资和供销社专项补贴支出。
四十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四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住房改革支出。
四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项)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率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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