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名 称: 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2026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提升项目遴选第三方机构公开报名的公告 | |||
|
|||
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2026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提升项目遴选第三方机构公开报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提升东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全面优化城市信用建设水平,我局拟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遴选具备专业资质与丰富经验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承担我市2026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提升服务工作。现将本次选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6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提升项目。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1年。
三、项目内容
(一)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提升咨询服务
严格依据《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2024年版)》(修订版)要求,结合东方市信用建设实际情况,开展全方位信用监测指标提升工作。对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专项信用报告应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信用服务实体经济、严重失信主体退出、信用创新实践等各类指标,进行全面问题排查与深度分析,科学制定针对性提升措施,合理拟定跨部门任务分工;提供全流程专业指导与落地辅助,全力推动东方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稳步提升。
(二)特色创新应用场景打造
充分遵循国家关于信用创新引领工作要求,立足东方市产业发展特色与地域实际,以本地特色产业为核心切入点,统筹规划并协助打造“信用+”优秀特色创新应用场景。
(三)人员驻场服务
提供经验丰富的服务人员驻场,按需提供业务专家阶段性现场指导,围绕《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2024年版)(修订版)》提供咨询服务、指标提升、业务指导、跨部门协同、创新落地、案例及成效总结、材料汇总与编写等服务。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服务费最高控制价为788000元(人民币柒拾捌万捌仟元整),报价机构须在下浮率在0-15%(含本数)区间报价。
五、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近3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报名材料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函(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数,单位为元);
4.授权委托(包括申报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信用资质文件);
6.信用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截图时间以文件发出后的时间为准);
7.项目团队(专职项目服务人员包括项目组负责人不少于5人);
8.工作经验(包括报名单位近三年参与同类或相似行业项目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页复印件);
9.服务方案(工作内容全面性、人员分配科学性、责任划分清晰性、服务时限保证性等方面)。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以上证书、证件均须提供原件查验。
七、报名时间
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
八、报名方式
采用邮寄材料报名,报名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材料邮寄至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大数据和信用建设室,联系人:石婷,联系电话:15692575252、0898-25523520。
九、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选聘人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主体资格合法性、信用状况、项目团队配置、同类项目服务业绩、报价合规性、服务方案可行性等。对具备全国县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综合评价排名靠前地区同类服务成功案例及实践经验的申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2.综合评审:选聘单位组建评审小组(成员为5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单位,从综合资质、信用记录、项目经验、团队实力、服务方案可行性、报价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量化评定。
3.结果确定: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择优推荐中标候选机构,按程序履行内部审批后,确定最终中标机构,并按规定进行公示。为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合理,评审结果按以下方式确定:①若通过资格审查并提交有效报价的申报单位仅为1家,该单位可作为拟中标候选机构;②若通过资格审查并提交有效报价的申报单位为2家,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中标候选机构;③若通过资格审查并提交有效报价的申报单位达到3家(含3家)及以上,采用综合评分择优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如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且得分相同的情形,优先考虑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类项目业绩及专业团队实力。
4.合同签订: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选聘人与中标机构签订正式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费用、履约要求等核心条款。
十、选聘人及联系方式
选聘人: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联 系 人:石婷
联系电话:0898-25523520;15692575252。
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6年4月8日
| 附件: |
|
中文域名:东方市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5527512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2025060169号-1
电脑版|手机版
主办单位: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东方市东府路市委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25514262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5527512
举报邮箱:wxb25501336@163.con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gov.cn
琼公网安备 46900702000015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070003 琼ICP备202506016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