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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机构改革方案落地实施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发布日期:2019-02-22 11:47 责任编辑:记者 张惠宁 特约记者 彭珊珊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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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维好摄                    

2月22日上午,东方市召开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海南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机构改革后,东方市共设置党政机构36个。党委机构10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9个;政府工作部门26个。

对应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调优相应机构和职能

据《东方市机构改革方案》,东方市调整优化市级党政机构和职能。一是对应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健立健全和优化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市委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委财经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公务员工作、管理人才工作;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领导民族工作、统一领导管理宗教事务、侨务、港澳事务、台湾事务。

新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扶贫工作办公室。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优化市委组织部职责,优化市审计局职责。

与省委省政府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

优化市委办公室职责,将市委政策研究室的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外事管理职责,以及市史志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委办公室,加挂市委政策研究室牌子,对外加挂市外事办公室牌子。市史志办更名为市史志研究室。不再保留单设的市委政策研究室。

优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将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反走私职责划归市公安局,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信访局的职责,以及档案局(馆)的行政职能划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市信访局、市海防办公室、市档案局牌子。

优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不再保留市粮食局;优化市财政局职责,不再保留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优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职责,将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行政职能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市地震局更名为市地震服务中心,其行政职能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组建市委保密和机要局,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办公室管理,不再保留单设的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重新组建商务局,将市商务局的职责,以及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职责整合,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口岸办公室牌子。保留市水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旅游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在乡镇探索设立综合执法队伍,逐步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各领域的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长期未发生、交叉重复、执法扰民反映强烈的要大力清理,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执法事项。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整合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推进执法力量下沉。

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措施外,将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乡镇政府。市级部门要依法履职,强化专业性管理。乡镇政府工作重心要转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

方案还深化市人大、政协机构改革,群团组织改革以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

据东方市委编办负责人介绍,按照《东方市机构改革方案》部署,此轮机构改革总共涉及51项任务,东方市制定出台了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压实工作责任,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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