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委政法委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第十一轮)

来源:中共东方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0-12-05 11:18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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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委政法委党支部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第十一轮)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2月27日至4月30日,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我委党支部开展了巡察,5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反馈问题共16个,现已整改落实15个,整改落实率93.75%。反馈意见建议3条,已落实3条,落实率100%。巡察以来,我委制定方案2个、完善制度等4个。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压实政治责任,抓深抓实抓细整改工作

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党支部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突出重点、逐项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巡察整改

制定了《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成立市委政法委党支部关于落实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一轮巡察组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党支部书记麦笃光同志任组长,党支部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综治督导室、维稳与反邪教协调室、执法监督室、政治宣教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针对每一个整改事项,以分管领导主抓,将整改任务明确到具体部门,细化整改措施,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好日常跟踪督导,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唐建武担任。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我委共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3次,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5次。建立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

制定了《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和《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台账》,以问题为导向,梳理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印发了《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公文办理工作规程》《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修改完善了《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谈心谈话制度》等,全面提升制度机制建设水平,强化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

二、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紧不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市委等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问题1:市委政法委不同程度存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不够彻底,没有学深悟透,没有很好的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开展等问题,满足于以方案落实方案。如在落实《东方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细化分解表》方面,市委政法委负责第50项“保障法院行使对我国管辖海域的司法管辖权”和第68项“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改革事项,仅制定方案,没有很好地对各部门职责分工进行督促落实,也没有真正下大力气去推动,改革成效不明显。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为引领,制定印发《东方市2020年政法干部理论学习实施方案》,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通过集中学习、主题研讨等学习形式,进一步坚定初心与使命,增强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今年上半年,政法各部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2次,主题研讨10次。二是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市法院落实行使对我国管辖海域的司法管辖权,目前未发现存在司法管辖权问题纠纷。三是建立每月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账制度,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流转等24类矛盾纠纷进行分类调处统计,并专人负责收集管理和督促落实。(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 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中心工作推动不够有力。

问题2: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市委政法委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不规范。2013年至2016年的“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本缺失,且在与部分干部谈话中了解到这期间“三重一大”会议制度不健全、不规范。2017年至2019年会议记录审议部分记录过于简单,没有记录所有参会人员的表态发言,未能体现出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情况,涉及金额记录也多有错漏。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组织加强党员干部业务能力学习,认真学习政策文件,并制定会议相关制度,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推动作风根本转变,营造团结干事、和谐共事的良好环境,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工作,扛起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的政法担当。二是制定《2020年度政法委支部党员学习计划》,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每日一学集中学习制度;三是建立文件归档制度,会议记录本、会议议程材料、会议图片、会议录音、会议签到表要定期整理归档,专人负责,并列入工作交接范围。四是对涉及金额记录错漏进行排查整改,加强会议记录本的规范管理,目前已将错漏的金额记录补充完善。(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3:市委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动服务、主动参谋、主动献策意识不强,统筹协调开展政法工作发挥作用不明显。我市近三年综治工作比较滞后, 2017年、2019年排名分别位列全省倒数第一和倒数第三。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以来,市委政法委认真反思不足,积极统筹谋划,主动作为,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多项工作开创了新局面: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从乡镇、机关单位中选拔3名干部到市委政法委工作,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二是积极树立新形象,多项工作受到省政法委和市委肯定,其中网格化管理制度创新、政法工作例会、东方政法栏目得到省里多次表扬,市委政法委开展执法规范化专项检查工作经验做法得到省委政法委的通报表扬,推送中央政法委,并推向全省各市县党委政法委学习借鉴。(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4:市委政法委主抓的东方市社会管理服务信息化系统建设进展缓慢,该项目预算投资1089.5万元,于2016年11月开工建设,合同工期为6个月,目前仅支出500万元,至今尚未通过验收投入正常使用。

整改完成情况:自该项目开工以来,由于当时没有聘请项目监理对该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管,导致该项目在初步验收未能通过。目前,我委已委托省工信领域专家对该项目建设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根据市工科信局的要求,聘请验收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的后续工作进行严格把关,为下一步项目整体验收做好准备。(正在整改中)

问题5:市委政法委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推动力度不够,工作前期进展缓慢,多次被中央、省委点名批评。目前还存在着打财断血不彻底、线索摸排核查不到位、成案率低等情况,截止2020年4月26日,还有12件省级线索和70件市级线索未办结。

整改完成情况:通过不断加大线索核查力度,我市收到的中央转办线索241条,已办结241条,办结率为100%;省级转办线索129条,已办结120条,未办结9条,办结率为93.02%;收到群众举报、移送线索385条,已办结380条,未办结5条,办结率为98.7%。清零攻坚战役以来,我市拟定省级线索清零目标13条,已办结13条,市级线索清零目标123条,已办结123条,完满完成扫黑除恶线索清零目标。(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6:我市“禁毒三年大会战”工作后劲不足。2019年未完成省级下达的硬性指标任务,强制隔离戒毒和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仅完成省禁毒委下达指标任务的76%和70%。同时,由于待遇、编制等问题,导致禁毒专干缺岗人数较多,10个乡镇与华侨经济区分配人数56人,目前实际在岗39人,缺岗17人。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坚持“打团伙、摧网络、抓毒枭、缴毒资”的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思路,加强专案攻坚,坚决完成省厅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今年上半年,我市公安机关共侦破毒品刑事案件6起,刑拘毒品犯罪嫌疑人17人,查获吸毒人员3名(强戒2人、行政拘留1人),缴获各类毒品3.72克。毛发检测665人;检查易制毒企业33家。我市吸毒率为1.99‰,全省平均为3.63‰,八所镇已被取消毒品问题严重地区重点关注。二是针对禁毒专干人员流动性大的问题,我委已委托海南天涯人力工作对空缺的禁毒专干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招聘,目前已完成招录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7:社会各类矛盾长期存在。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土地确权、房地产项目纠纷、利益诉求等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明显增加。在重大会议、节假日等敏感时间节点仍存在赴省到京非正常上访情况。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不高、交通乱象、非法采砂及“黄赌毒”问题等仍是我市文明进程的难点、堵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成立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市领导担任副组长的东方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平安建设的顶层谋划、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加强多部门联动协作,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全方位、全流程加强平安东方建设。二是制定印发《开展2020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东方市2020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细则》《开展2020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专项督查方案》,明确了全市平安建设的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等,确保完成平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不够规范。

问题8: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市委政法委2014、2015、2016、2018年度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缺失。林明志、林攀坛、唐建武、倪俊文、赵丽等5名党员无2015、2016年度的学习笔记,个别党员即使有学习笔记,也不同程度存在学习记录简单,只是流水式摘抄所学材料内容,没有个人学习体会。没有制定党员学习计划,学习零零散散,杂乱无章,没有计划性系统性地开展学习。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建立市委政法委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和上党课的组织生活制度,截至目前已召开支部大会11次,支部委员会17次,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经核查,2018年度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已找到。二是制定《2020年度政法委支部党员学习计划》,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每日一学集中学习制度,并开展集中研讨。建立政法委党支部党建工作检查制度,按期检查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笔记本。(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9:民主生活会缺乏辣味。民主生活会多谈共性,且“蜻蜓点水”、辛辣味不足。市委政法委林明志的2019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未对个人事项作说明。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适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直面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抛开情面,敢于相互揭短亮丑,切实做到“红红脸,出出汗”。二是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对照检查材料要个人亲自起草,并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确认。(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党费缴纳不规范。

问题10:市委政法委2013年至2019年部分党员未按规定及时缴纳党费,因党费管理员核计错误,导致在收缴党费时出现多收、少收、漏收等现象,且部分年份党费收缴明细未存底等。2013年-2019年未按规定缴纳党费共计505元。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指派财务专人对2013年至2019年度每名党员干部的工资构成进行全面登记排查,摸清每名党员干部工资底数。二是指派专人到市委组织部和有关业务部门咨询指导,确定工资缴纳比例,及应缴党费金额,对漏交少交的党费将足额追缴。目前我委党支部2013-2019年补缴金额已全部完成补缴,实际补缴金额为505元。(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问题11: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够,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也不到位。年初未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日常工作中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不足,落实监督措施不够到位,对部分党员干部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出现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且在干部上下班工作纪律、请销假制度上执行不严格。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每年不少于两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干部考勤打卡签到签退和请销假制度,制定《东方市政法委工作人员考勤登记表》,每天安排专人负责,严格干部上下班工作纪律。(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1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诸多表现。市委政法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如2019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重视不够,平时没有开展监督检查,等到年底省委政法委通知实地考核,才匆忙开会部署,并发通知让有关单位两天内报送材料,临时突击,应付检查,导致考评全省排名倒数第三;存在收发文登记号、发文号重复、漏号。如2017年会议纪要第1、5号空号,第14号重复;2018年会议纪要第18、19、30、32号空号。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四风”整治,制定《2020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督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实地督导检查。二是制定《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规程》,实现市委政法委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规范管理《制文登记簿》,严格执行发文登记制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13:会议记录本会议时间错乱,涉嫌造假。在2013年工作会议记录本中先是从2013年8月8日跳回到2013年5月22日,又从2018年10月23日跳回到2013年5月20日,后面又从2013年9月6日跳回到2013年6月23日。在2019年的政法工作会议记录中出现2018年和2017年份会议。且在2017年7月12日的会议主题为“韩运发书记工作安排”,可韩运发书记于2019年方才到任。

整改完成情况: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严格要求每名党员对个人笔记本进行自查自纠,并对记录不规范问题进行检查,对笔记本记录不规范的严肃批评并立即整改。经核查,该记录本为个人用于记录个人工作的草稿笔记本,存在记录不规范、记录随意、习惯性留空白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派驻纪检监察组未充分履行执纪监督职责。

问题14:派驻纪检监察组存在感过低,从谈话中了解到个别党员干部不知本单位有派驻组存在,且派驻组未见列席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派驻以来,到驻在单位开展执纪监督检查次数过少,发挥监督作用不明显。

整改完成情况:我委对《中共市委政法委“三重一大”民主议事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把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列入修订内容,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职责。(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15:公务用车油卡使用管理不规范。油卡加油登记表缺失,未实行“一车一卡”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将公务用车油卡集中收缴,指定专人负责,实施加油使用登记。严格执行“一车一卡”管理。二是规范公务用车,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申请登记,专人管理公务用车钥匙和填写派车单,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公车回单位(市委大院)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16:通过邀请专业人员查阅工程项目有关材料,发现政法委“三创”网格绿化美化工程、东方市禁毒教育基地展览馆工程、创建感城中心学校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工程、创建四更中心学校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工程等4个项目存在工程项目管理资料、资金支付不规范等问题。经核算,市委政法委需追回多支付工程项目款合计49070.39元。

整改完成情况:我委积极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定期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同时对办公室、财务部门等廉政风险岗位在节庆、项目开标等重要节点前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目前,政法委“三创”网格绿化美化工程、创建感城中心学校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工程、创建四更中心学校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工程、东方市禁毒教育基地展览馆工程等4个项目合同签订、签名不规范、服务费用退缴等问题已完成整改;东方市禁毒教育基地展览馆工程及东方市委政法委“三创”网格绿化美化工程等4个工程项目中多支付的工程款合计49070.39元已追回。(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党支部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有1个问题未整改完成。总的来看,与市委的要求、市委巡察组的标准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整改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未能深入持久的加强理论学习,特别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的较少。

二是未能加强与我委派驻纪检组的联系、沟通,放松了纪律的自觉管束和党性的提高,致使一些党员干部思想松懈。

三是作为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动服务、主动参谋、主动献策意识不强,统筹协调开展政法工作发挥作用不明显,致使我市近三年综治工作比较滞后。

四、下一步整改思路和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理想信念根基。一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狠抓“学习强国”日常学习使用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抄写情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作风根本转变,营造团结干事、和谐共事的良好环境,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工作,扛起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的政法担当。

(二)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宗旨意识。领导班子要常驻宗旨意识,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强化责任担当,深入调查研究。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动制定《东方市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和海南自贸港建设工作格局,以开展创建平安东方为抓手,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工作,推进综治中心、社管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四位一体”建设,推动中心工作取得显著突破。

(三)增强纪律意识,从严履行“两个责任”。在政治站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工作,为推进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班子成员要身先力行,对巡察反馈问题问题主动认领,一件一件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并及时向党员干部公开。二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廉政。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严格执行纪律规矩。旗帜鲜明地支持联系我委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二十条规定以及市委三十八条规定精神,在日常工作中扎牢织密制度笼子,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会议制度,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压实政治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制定印发《政法机关纪律作风专项督查方案》,加强新时期政法机关作风建设,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干部队伍的党性教育,强化纪律作风教育,坚持整肃从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重拳治理“四风”问题,召开警示教育活动,引导政法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定期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深入学习党章,践行党章,从严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解落实机制,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基层党建任务清单,增强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5506888;邮寄地址:东方委大院3号楼709,邮政编码:572600,电子邮箱:dfzzb150@126.com。    

         中共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党支部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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