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第十一轮)

来源:中共东方市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0-12-05 12:35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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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第十一轮)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4月30日,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5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反馈问题共15个,现已整改落实15个,整改落实率100%。反馈意见建议7条,已落实7条,落实率100%。我局制定方案1个、制度1项。移交信访件2件,已办结2件。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压实政治责任,抓深抓实抓细整改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突出重点、逐项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巡察整改

5月29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建议以及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文学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副局长彭春晓、付宝川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和下属4个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7月19日,召开了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剖析巡察反馈问题及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巡察整改”这一主题,坚持问题导向,班子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着重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开展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务实恳切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吸取教训。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东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问题和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和《东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和建议整改清单》,确定了15项整改任务,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组织落实整改。局党组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召开一次调度会,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文学亲自负责,协调整改,对短期难以整改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强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认真开展专题学习,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中“强化巡视监督,发挥从严治党利器作用”内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着重指出巡察发现的相关问题,以及在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指导明确整改方向,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1.党的主体责任缺位,工作推动力度不强,存在“一包了之”,缺乏监督意识。

问题1: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上级文件指导,将退役士兵的驾驶技术培训外包给龙翔驾校、星海驾校等公司,培训合同规定培训费每人4200元(该费用为包括了510元各科目一次性考试费的全部费用)。但是在后续的工作中,缺乏指导监管,导致合作的两家驾校都存在向学员再次收取各科考试费用,侵害退役军人士兵权益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上述问题,我局立即安排由彭春晓副局长负责,到与我局签订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协议书》的海星驾校、龙翔驾校、鑫诚驾校、金鸿驾校和感恩驾校核实,经核查,上述驾校在我局按照签订的有关约定,先支付每人4200元委托培训费的75%,即每人3150元的情况下,仍有海星驾校、龙翔驾校和鑫诚驾校还向学员违规收取费用,我局立即书面通知海星驾校、龙翔驾校和鑫诚驾校7日内退还违规收取的参训退役士兵费用。二是截止目前海星驾校、龙翔驾校、鑫诚驾校已退还14名学员考试费6900元。三是为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驾驶培训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印发了《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诚信承诺制度》送达龙翔驾校、鑫诚驾校、海星驾校、金鸿驾校、感恩驾校和市交通运输局,要求上述驾校承诺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拟定了《关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驾驶技能培训问题的整改方案》,定时对受训学员进行回访,实时跟踪了解学员的培训情况和学习进度。四是加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相关政策宣传,确保每名退役军人知晓相关培训补贴政策,公开移交安置岗电话号码,引导退役军人遇有类似侵害自身权益的情况时及时向我局反馈举报,以便我局及时督促整改。(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决策制度形同虚设

问题2光荣院补漏修缮项目存在先上马开工,后补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会讨论确定光荣院修缮设计单位的会议记录时间是2019年10月14日,但是设计合同的签订时间是2019年9月25日;开会讨论决定项目预算编制的会议记录时间是2019年10月18日,但是签订预算编制合同的时间是2019年9月26日;开会讨论决定项目预算审核的会议记录时间是2019年11月11日,但是签订预算审核合同的时间是2019年9月27日;开会讨论决定项目施工单位的会议记录时间是2019年11月18日,但是签订施工合同的时间是2019年9月30日。该项工程的所有工作都是先签合同上马开工,后补会议讨论决定。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光荣院修缮合同签订时间在会议讨论之后的问题,局党组立足组织进行了自查,经核实,2019年因机构改革转隶后,相关人员对工程项目程序不熟悉和工作失误,导致在签订合同时时间填写错误,局党组立即要求按要求进行整改,目前已经协调相关单位重新签订了光荣院修缮相关合同。二是局党组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好“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切实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已整改完成)

问题3聘用编外人员未严格按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因工作需要自行聘用6名编外人员,但均未按《东方市清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相关报批程序进行聘用,仅查阅到陶芬、王明东、陈花等三人向市人社局备案的材料。其中王明东、陶芬两位同志在单位挂牌成立后就开始在该局正常工作,陶芬2019年4月1日签订聘用合同,王明东2019年6月1日签订聘用合同,直到2019年6月14日该局才召开局党组会,讨论同意聘用王明东、陶芬两位同志。其他陈花、朱武生、文英等其他自聘人员也都存在类似的情况。此外,该局自聘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等费用均从局内各专项经费支出,而这些自聘人员不全是该项工作的在岗人员,导致工作经费未能专款专用。如:陶芬、王明东两位同志2019年4月至10月的工资和社保是从双拥办日常工作经费中支出的,2019年11月-12月王明东、陶芬、朱武生、王安燕的工资是从光荣院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我局6名聘用人员相关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经核实我局自聘人员情况如下:截止4月份,与我局仍有聘用合同关系的自聘人员为5名:王明东(聘用安排在军休管理站任司机,2019年6月1日与我局签订合同,工资待遇每月扣除五险一金后按2000元发放)、陶芬(聘用安排在市双拥服务中心工作,2019年4月1日与我局签订合同,工资待遇每月扣除五险一金后按2000元发放)、陈花(2019年9月2日召开党组会讨论通过,负责办公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聘用时间从2019年9月份起算,工资待遇不缴纳五险一金,每月按2000元发放)、朱武生(2019年11月5日召开党组会讨论通过,安排在局办公室工作,聘用时间从2019年11月起算,工资待遇每月按扣除五险一金后按2000元发放)、王安燕(2019年11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负责财务工作,聘用时间从2019年12月份起算,工资待遇每月扣除五险一金后按2000元发放);19年12月份开始,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的1人:文英(核实为文英栽,2019年10月24日召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安排负责东方市烈士陵墓保洁养护工作,不购买五险一金,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发放。之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局领导商定,烈士陵墓的保洁及养护工作由我局自行来负责,同意解聘文英栽,但当时未及时形成会议记录,而文英栽从2019年11月起实际工作了2个月,于是今年3月份,已按劳务费发放的形式,一次性发放文英栽2019年11月-12月共2个月工资3000元。)。二是4月19日召开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了《东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未严格执行聘用人员相关规定问题整改的方案》,研究决定与仍有聘用合同的5人解除劳动合同,通过第三方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局工作人员紧缺的问题。三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自聘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等费用均从局内各专项经费支出,而这些自聘人员不全是该项工作的在岗人员,导致工作经费未能专款专用的问题。因我局为2019年3月新组建成立单位,移交安置、拥军优抚等职能及双拥中心、光荣院、军休站等下属事业单位系由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转隶,工作经费由市人社局、市民政局打包拨来,且为2019年下半年工作经费,聘用事宜发生在后,人员工资经费并未有相应预算经费。(已整改完成)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党的思想建设不够深入,流于形式。

问题4学习会议记录和谈话记录多次出现时间不符的情况。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材料》2019年9月17日主题教育会议标注为星期一,实际为星期二;2019年9月18日主题教育会议标注为星期二,实际为星期三。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会议记录和谈话记录时间不符的情况,立即要求局办公室负责进行核查修改,确保所有会议记录时间统一。二是要求由彭春晓副局长负责,督促局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整理归档工作,严禁再次发生类似事情。(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问题5对自学不重视,敷衍了事。如:王文学,集体学习笔记内容丰富具体,自学笔记只记录标题和纲要,没有具体内容;林岩俊,学习记录只有集体学习的内容,没有开展自学的内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及时召开局办公会议,对局里组织的各类学习和安排的自学内容,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对待,积极做好集中学习笔记和个人自学笔记。二是王文学局长带头进行了自我批评,并就相关自学内容进行了重新学习。三是在会上对林岩俊进行了批评教育,希望他在完成个人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对待各类学习,补齐完善各类学习笔记。四是彭春晓副局长负责,由办公室定期收缴全局干部职工各类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党的组织建设不够完善

问题6党支部建设缺失。彭春晓同志同时担任党支部的组织委员和纪检委员,没有安排专人负责党支部全体党员的纪律检查和党风廉政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为了切实加强全局纪律检查和党风廉政工作,指定由局办公室主任文家亮具体负责局党支部全体党员的纪律检查和党风廉政工作。二是按照党章的总体要求和监督条例的具体规定,强化局党组的纪检机构的监督职能,定期组织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相关要求,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对党员干部实行全方位、宽领域的监督,督促全局党员干部落实上级规定,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问题7谈心谈话务虚不务实。五次谈心谈话都没有见人见事,内容都是泛泛而谈,没有将主题教育和具体业务工作相结合。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结合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分级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其中党组书记王文学负责与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春晓、付宝川谈话;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春晓负责与局办公室、移交安置岗、财务人员和军休管理站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党组成员、副局长付宝川负责与拥军优抚岗、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双拥服务中心和市光荣院负责人谈心谈话,落实好党组书记党建主体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结合每年主题教育和阶段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谈话,提高谈心谈话质量,切实以谈心谈话了解干部职工现实思想、促进工作开展。(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党的制度建设落实不足,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

问题8存在党员大会代替党支部会议的情况。2019年7月16日至今,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上只有一次党支部委员会议记录,其他召开支部委员会的都以全体党员大会代替。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相关要求,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规范日常党建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问题9党课活动记录不足,只在党支部会议记录里体现,党员的学习记录里都没有相关记录,也没有相关照片或者其他记录信息保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三会一课”要求,拟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党组书记王文学,党组成员彭春晓、付宝川轮流上党课,每次党课要做好记录。二是进一步规范学习记录工作,要求每名党员要有党课记录本,认真记录笔记。(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落实市委以案促改工作不到位

问题10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汇总,虽然也制定了《东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但是执行落实不到位。如《方案》中指出要完善谈话提醒工作常态化机制,有针对性的开展谈话提醒,但是该局提供的谈话提醒材料均是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的,没有以案促改方面的谈话提醒。王文学、林岩俊的《以案促改》学习记录本中关于谈心谈话的内容只记录了标题,没有内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组织回头看,对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不到位的,及时加以整改。二是党组书记王文学带头进行自我批评,对林岩俊关于学习笔记中谈话内容记录完善的问题进行批评指正。三是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的日常落实力度,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好谈心谈话相关工作,并做好记录。(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问题11该局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不健全、不规范。该局在开展悬挂光荣牌工作中,选择第三方广告公司开展全市的光荣牌悬挂工作,涉及金额约27.3万元,该局进行过询价程序,但是没有找到询价的相关材料,也没有找到决策的相关会议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我局确定第三方公司悬挂光荣牌未找到相关会议记录的问题,我局认真进行了自查,经核实我局于2019年3月13日挂牌成立,当时成立时新部门只有2个人,而省厅2019年3月12日下发《关于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琼退役军人发〔2019〕17号),要求2019年5月10日前完成,报送工作总结。但该项工作业务量很大,任务重时间紧,我局人手不够,只能委托第三方进行挂牌,经研究,确定施工单位为东方城东中盛广告装饰中心。但因新部门成立,很多工作都是摸索着做,同时人员力量不足,导致会议记录工作不够规范,在开展悬挂“光荣之家”牌匾过程中,没有及时形成讨论和询价相关会议记录。二是2019年8月2日我局拟定了《东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制度》印发至局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明确规定,1万元以上的重大财务支出必须经局党组会讨论研究。三是要求由彭春晓副局长负责,督促局办公室加强相关材料管理,认真做好各类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四风”建设力度存在短板

问题12: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织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二十条规定以及市委三十八条规定上不够彻底。对部分党员干部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干部职工上下班工作纪律松散;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在巡察期间,发现该局下乡开展工作时,没有安排干部在服务窗口值班,而是全部下乡。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严肃上下班签到考勤纪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考勤制度,因工作需要外出时,一般干部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部门负责人须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局党组班子成员须征得主要领导同意。上班期间除下乡扶贫及其他公务活动外,均须在岗在位,上班时间内严禁从事打牌、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二是进一步严肃请假纪律。严格落实《东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请销假工作制度》,要求所有干部职工因事因病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半天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假(含一天)须采用书面形式,交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统一交办公室备案。因病请假三天以上的,需出具医院证明。因特殊情况无法当面请假的,应口头报请领导同意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者须及时呈报领导同意,并补办续假手续。请假期间,是一般干部的,其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是部门负责人的,其工作由分管领导安排。三是加强考勤监督。由副局长彭春晓牵头、局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办公室参与联合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上下班、值班、工作期间遵守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对干部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结果定期进行公示。四是合理安排人员值班,保证退役军人服务大厅每日有1至2人固定坐班,为退役军人提供热心细致周到的服务。(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4.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问题1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分报账材料不完善、存在材料有误及重复领取误餐补助,如:审批表报账单未盖章、派遣单没有经办人及电话等;扶贫下乡的误餐补助重复领取、国庆加班的误餐补助,重复领取误餐补助共计480元等。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针对报账材料不完善的问题,要求财务立即与市国库支付中心联系,核实相关单据,按要求补齐完善相关签章和经办人签名等材料,目前已完成整改。二是针对重复领取误餐补助的问题,要求由彭春晓副局长负责,会同财务一起通知涉及到的人员及时予以退还,现已全部退还重复领取误餐补助480元。三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要求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要会同财务人员,严格落实相关财经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所有报账单据审核,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问题1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账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多发军转干部的大病救助款2000元。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要求由彭春晓副局长负责,会同财务一起协调军转干部退还多发的大病救助款2000元,现已经退款到户。二是要求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责任心,克服日常工作量大容易导致报账材料审核和录入出现错误等情况,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5.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未充分发挥

问题15:派驻纪检监察组存在感过低,未见列席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派驻组进驻以来发挥执纪监督作用不明显。

整改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与派驻组沟通联系,多请示汇报,遇有讨论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时,邀请派驻组参加讨论,切实发挥派驻组监督作用。(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巡察,暴露出来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以及各类会议记录和日常干部管理等方面与上级相关规定要求仍然存在不少差距,经过这段时间的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的来看,与市委的要求、市委巡察组的标准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理论学习较少,与派驻组联系、沟通较少、主动深入部队和乡镇、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指导较少等问题,需要我们在下步工作中进一步加以完善,提高我局正规化建设水平。

四、下一步整改思路和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三是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四是不断加强对财务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差旅费等各项经费开支审核工作。五是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8936333;邮寄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西127号,邮政编码:572600电子邮箱:dftyjrswj01@163.com。           

         中共东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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