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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东方市旅文局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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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夯实我市非遗保护传承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定》、《海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东方市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
(一)资格。2026年2月28日前列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
(二)申报主体。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市属事业单位、市属国资企业以及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市级社会组织。
(三)数量。从已列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中遴选推荐,原则上推荐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本级项目总数的40%;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总数少于10项的,本次按不超过4项(含)推荐申报。市级代表性项目以市政府正式公布为准。市级相关单位推荐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
二、推荐申报条件
(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二)见证东方人民创造力和文化多样性,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突出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三)扎根于东方地方文化土壤和相关区域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活态存在,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同等条件下,对以下项目予以倾斜:
(一)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 民众参与度高。
(二)在文化生态保护区、海洋强国和海上丝绸之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以及助力乡村振兴等融入国家重大战略中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三)在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多民族共享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支持中华老字号和海南老字号中符合条件的申报。
(五)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对推荐申报材料有重大错漏,或无法证明其具备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条件的,不予评审。
三、推荐申报程序
(一)遴选项目
由申报单位向东方市旅文局提出申请,东方市旅文局组织专家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具备条件的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拟推荐项目及其保护单位名单,报东方市人民政府同意。
(二)填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推荐申报材料,发送至东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邮箱:dfswhg@163.com),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
推荐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推荐申报函。东方市旅游和文化行政部门出具的推荐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函,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并附推荐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1)、东方市人民政府同意申报文件、推荐申报项目已列入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复印件。
2.申报书。具体格式参照附件2。
3.非遗项目调查报告。内容全面,调查深入,语言准确精炼。
4.申报照片。具体格式参照附件3。
5.申报视频。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并达到技术要求。
6.选交辅助材料。关于该遗产项目的补充信息,书籍、文章、录音、录像资料,辅助图片,以及其它辅助性资料。
7.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推荐申报传统饮食和传统医药类项目,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东方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见附件4)。
8.申报材料总目录。具体格式参照附件5。推荐申报各项材料制作要求详见附件6。
9.各市县提交本级所有非遗代表性项目清单资料,含项目清单、项目文字介绍和本市县历次公布项目文件复印件。
(三)材料审核
东方市旅文局对提交的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限期修改。提交补充修改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四)提交正式文件
审核通过后,东方市旅文局将推荐申报材料原件邮寄至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4号海南省非遗中心,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五)组织评审
省旅文厅组织专家开展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评审,按程序报省政府审定后公布“海南省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四、工作要求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是非遗保护利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事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长远发展。各推荐申报单位要以对历史和事业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遴选推荐申报项目。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准备推荐申报材料,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材料填报和邮寄等工作。对项目推荐申报条件、保护单位资格和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质量。所有申报材料一经发现有虚假内容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公开公正,回应关切。推荐申报期间,市旅游和文化行政部门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附件:
1.市县推荐申报海南省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
2.海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3.海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照片
4.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5.项目申报材料总目录
6.海南省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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