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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29-9/2024-00962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东方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18:51
名  称: 乡村振兴产业能力提升工程(投资人+EPC) 招标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乡村振兴产业能力提升工程(投资人+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村振兴产业能力提升工程(投资人+EPC)(项目名称)已由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项目代码:2410-469007-04-01-42449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方临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东方临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有了开展社会资本合作方(投资+EPC)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投资人+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乡村振兴产业能力提升工程(投资人+EPC)

2.2 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新龙镇。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

本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新龙镇,工程拟建1栋研发办公楼及2栋厂房,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000㎡(约108亩),总建筑面积约70118.34㎡,总占地面积约9637.57㎡。具体建设规模如下:

研发办公楼为地下1层地上9层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室层高3.9m顶板覆土厚度1.2m。地上首层高度为5.4米,二层及九层高度为3.7米,建筑总高度36米。总建筑面积约39886.26平方米,占地面积约5229.41平方米,采用框架结构。

2栋厂房均为地上6层厂房,首层高度为9米,二层及六层高度为4.5米,建筑总高度32.5米。总建筑面积均为15116.04平方米1栋,占地面积均为2204.08平方米1栋,采用框架结构。

项目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电气工程及给排水工程等。

2.4 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377327768.25元。项目资本金由项目公司各股东筹集,其中东方临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占股85%(320728603.01元,以银行资金出资);社会资本方占股15%(出资56599165.24‬元)。

2.5 合作模式

(一)建设运营模式

本项目采用“投资人+EPC模式,具体实施路径为:由东方临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社会投资人(单一主体或联合体),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代建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项目公司通过开发运营收入达到项目资金平衡,合作期满社会资本方按约定实现退出。

(二)成立项目公司

东方临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其中东方临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占股85%,社会资本方占股15%。由项目公司与东方临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代建协议,项目公司作为代建方具体实施;项目公司负责园区基本管理服务。

(三)项目实施路径

注册资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东方临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资850万元,占股85%;社会资本方出资150万元,占股15%。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通过社会资本合作方(投资人+EPC)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遴选合资公司的股权投资人、乡村振兴产业能力提升工程(投资人+EPC)总承包方。

2.6.1合资公司的股权投资

注册资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东方临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资850万元,占股85%;社会资本方出资150万元,占股15%。项目筹资:本项目总投资为377327768.25元。项目资本金由项目公司各股东筹集,其中东方临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占股85%(320728603.01元,以银行资金出资);社会资本方占股15%(出资56599165.24‬元)。

2.6.2 乡村振兴产业能力提升工程(投资人+EPC)

2.6.2.1工程类别:项目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电气工程及给排水工程等;

2.6.2.2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的设计优化、总平面设计(用地布局、道路交通规划等工程)建筑设计(平面布局及功能分区、剖面设计、立面设计等)、结构设计(结构设计、主要结构材料、钢材、焊剂、预埋件等)、给排水设计(给水、排水系统设计等)、电气设计(配电系统、照明、线路敷设、防雷、接地、弱电设计等)、暖通设计(室外空调计算参数、空调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计(总平面布局、消防车道、消防设计、消防给排水、室外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电气消防、人防设计等)、建筑主体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所有图纸的深化 设计及所需的相关专业设计)及施工图、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编制施工图(含图纸深化设计)、设计施工驻场协调管理、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后续技术服务及设计咨询工作、配合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内容)。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派出专人负责配合业主完成项目的各项报批报建工作;完成所有项目建筑主体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建设内容;及时做好有关部门检查及验收准备工作;完成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建筑安装阶段施工;完成竣工验收、竣工图绘制、工程移交、工程资料备案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最终审核通过的施工图全部内容为准)。

2.6.2.3 计划工期:总工期79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 日历天,施工工期:730 日历天。自监理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开始计算。

2.6.2.4 招标暂定价:306771505.87 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1481913.80 元;建安工程费305289592.07 元。

2.6.2.5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7其他要求: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83998.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全额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投资资金、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投资资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3.1.1投资资金要求: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近三年度要求的,以公司实际成立时间为准,按实际年限提供)。

3.1.2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含)以上资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

3.1.3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并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5 信誉要求:“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 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标段中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26083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1203 1730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以下简称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 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5.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17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非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西路12号东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东方市老检察院六楼)东方开标室1;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12170830,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00,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其他

7.1 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 /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 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 .GZBS ):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 对PDF 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7.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方临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北路口岸办大楼三楼

电话:0898-25513870 联系人:石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2号1B2幢1单元11301室

电话:18089868466 联系人:张工

相关文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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