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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东方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工程咨询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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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东方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工程咨询的选聘公告
为科学推进东方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东方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工程咨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业主单位: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项目名称:东方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工程咨询
(三)项目实施概况:
1.全面、系统开展东方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高质量编制《东方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
二、工作要求
1.中选单位在作业过程中,所有的交通、人身等安全责任由中选单位负责,与业主单位无关。
2.项目完成后,实施单位需向业主单位提供《东方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共计10份并确保报告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行业规范。
三、选聘控制价
本次工程咨询费控制价为30万元。
四、计划工期
该项目要求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
五、报名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资质条件:报名单位的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6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203室
(三)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到报名地点报名,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工作。
七、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报名人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单独密封的报价函,报名人以金额报价形式对本服务项目予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注:报价需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浮率浮动为0%~20%);
(四)可选提供的材料:在我省内开展相关业务的人员队伍说明材料和结果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文件均加盖公章方为有效,报名时查验原件,报名材料需装订成册。
八、评选方法
(一)报名单位按下浮率(不得超20%)和选聘控制价进行报价(注:报价需注明下浮率及下浮后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根据合理平均价原则确定中选单位。即根据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的有效报价计算平均报价,通过资格审核且最接近平均报价者为中选单位,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并在3—5家(含)时,则取有效报价平均报价,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中选单位;如有两家或以上报价相同并最接平均值的,则以资质高者为确定中标单位,如资质也相同者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多于5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再计算平均报价。
九、发布公告的平台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联系人:林宏政,联系电话:0898-25527836。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9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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