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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2025年排污单位执法监测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单位选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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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排污单位执法监测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单位选聘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5年排污单位执法监测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
二、项目内容:对我市排污单位执法监测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具体监测点及监测项目详见附件1)。
三、工作期限:2025年内完成全部工作。
四、报名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实验室满足检测项目检测分析方法标准要求,能规避检测项目间的交叉污染,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实验室需满足项目送样的质控要求。
3.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资质认证证书。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5. 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查询结果(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预算经费:¥99,600.00元,超过此经费预算金额为无效报名投标。
六、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价函、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近三年未被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批评的书面声明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报价函(须写明报价下浮率及报价下浮后的费用金额,且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20%,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以上证书、证件均须提供原件查验)。
七、选聘办法:
1. 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2. 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监测单位;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2家以上时,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遴选方法进行(详细评分表详见附件2),得分最高的单位为中选单位。
3. 选聘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示1天。
4. 由选聘人与中选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合同。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 公告时间:2025年5月8日—5月14日,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报名文件将予以拒收。
2. 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4号东方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十、选聘人
东方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15103663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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