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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的等级评定申请受理和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下的等级评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12 责任编辑: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事项编码

 

事项名称

旅馆业的等级评定申请受理和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下的等级评定

行使依据

《旅馆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

办理主体

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法定)

受理条件

申报条件:1申请三星级(含三星级)及以下的旅游饭店,应向旅游委提出申请。2饭店开业一年后可申请星级,经星级评定机构评定批复后,可以享有五年有效的星级及其标志使用权。开业不足一年的饭店可以申请预备星级,有效期一年。

申报材料:1、提交《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2、饭店的申报星级评定资料(包括饭店的星级申请报告、酒店为星评成立的组织机构、自查自评的情况说明及其他必要的文字和图片资料);3、营业执照复印件;4、开业及近期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5、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质量管理股

办理地点

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898-25535488(刘宁)

权力运行流程图

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审核(主任审核1个工作日)→审核(业务股室审核2个工作日)审批(委领导1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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