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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专项行动进展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22 14:37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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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按照省局《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关于加强药品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2007年下半年全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医用氧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将近期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局长符文华为组长,副局长邵增强为副组长,张裕彪、倪明六、李壮雄为成员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责任,提高执法人员的监管能力,确保局里足够的人力物力,为确保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顺利开展。

  二、召开动员大会。根据省局有关开展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周活动的要求,我局于9月19日上午召开全市涉药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动员大会,再会上我局传达省局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有关精神和近期药品市场整顿和监管情况。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和诊所、乡镇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共120多人参加了动员大会,应邀市卫生部门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同时会议现场举行了全市涉药单位诚信承诺签字仪式,参会的各药品经营企业、诊所、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在“诚信承诺——我们坚持诚信经营使用药品,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横幅上,庄重签上自己的名字,塑造我市药品质量安全诚信形象,共同确保我市用药安全。

  二、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的监管。开展药品零售企业GSP追踪检查,加强药品分类管理;要求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有非药品专售区或柜,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区域或柜标志;对全市63家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覆盖面达到百分之百。着力解决药品经营中的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问题,查处了广安堂药品超市东方分店经营药品活动中赠送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行为。

  三、规范医疗机构使用药械的安全。对市港务医院使用假药人血白蛋白案进行处罚,以及加强对市铁路医院和市中医结合医院涉嫌使用未经注册的“骨质增生治疗仪”及其产品配套专用药垫等产品案件的调查;全面对医疗机构使用医用氧的全面整顿,从2007年1月1日起使用医用氧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和药品批准文号等资质的生产厂家或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的经营医用氧企业单位购进,否则按假药论处。

  四、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行为。根据东方市公安局罗带派出所提供的举报和线索,我局联合市公安局罗带派出所共同打击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窝点。在市公安局罗带派出所的配合下,我局对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行为做出没收违法销售药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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