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发文机构: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东方·金泰湾国际旅游度假养生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22日-2016年8月26日。
一、项目名称:东方·金泰湾国际旅游度假养生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东方市板桥镇
三、建设单位:海南金泰鸿业投资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普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东方市板桥镇,现状为空地,北侧175米处为立章村,30米处为立章河;东侧125米为板桥镇镇区,260米为板桥中学;西侧218米为北部湾(属金月湾度假旅游区);南侧为板桥盐田。
项目分为A-10、A-11、A-15、A-20、A-21及C-03地块。占地面积3208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80720.0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84580.3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96139.76平方米。主要建设118栋2F低层住宅、25栋8F多层住宅、3栋15F及23栋20F高层住宅,1栋(2-9F)五星级酒店及1栋(20-26F)酒店式公寓,配套建有会所、沿街商铺、幼儿园、管理用房等。
项目分为前后两期建设:前期计划于2016年开工建设A-11地块西南侧、C-03地块北侧、A-20北侧、A-21南侧部分,建设期限为2年。后期为剩余地块,施工期待定,后期开发地块待板桥镇市政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且各个地块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方动工建设。
项目总投资3900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
施工现场必须建造集水池、沉砂池、排水沟等水处理构筑物,对施工期废水,按其不同的性质,分类收集,进入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浇洒等。施工期间,工地设简易住宿、食堂、厕所,工地生活污水主要是食堂污水、粪便污水、浴室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BOD5和氨氮、动植物油等。项目应修建临时三级化粪池,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使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间,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与各种机械及车辆的废气。
(1)施工扬尘
施工期粉尘污染来源较多,建筑材料如水泥、石灰、砂子等在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因风力作用产生尘粒飘扬,运输车辆往来造成的地面扬尘,施工垃圾在堆放和清运过程中产生的灰尘等。
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将全封闭围挡、堆土覆盖、洒水压尘、使用高效洗轮机和防尘墩、料堆密闭、道路裸地硬化等扬尘控制措施纳入建筑施工管理。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控制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控制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2)机械及车辆的废气
施工机械主要有挖土机、空压机及各型运输车辆等。大部份机械使用汽油、柴油作业能源,少量使用汽油,这部份机械主要在土石方阶段使用,在运行时排放的废气是主要的污染源。
施工机械废气属于低架点源无组织排放性质,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加之项目区施工范围相对较大,施工场地周围较空旷、地面风速也较大,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故一般情况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废气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施工扬尘及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TSP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1.0mg/Nm3标准限值。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场地的噪声主要有场地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运输噪声。
(1)场地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
施工中使用的挖土机、冲击机和电焊机等将产生较强噪声。为了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施工方应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严禁夜间(22:00~6:00期间)自由作业,因特殊需要延续施工时间的,必须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才能施工;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在施工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可通过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闲置设备应立即关闭;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适当建立临时单面声屏障。
(2)运输噪声
施工期交通运输噪声对项目附近的居民生活环境会有一定的影响,要求施工作业单位做到: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等。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和各种建筑垃圾等。
项目的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施工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及时清理送往市政规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建筑垃圾中钢筋等回收利用,其它用封闭式废土运输车及时清运,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在施工期由于土石方开挖,破坏了原有地面土层结构以及植被,项目进行路面工程后,原有地面结构被破坏,土质翻动后表层疏松,在降雨、风等侵蚀外营力作用下易发生侵蚀。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破坏必须采取补偿措施,整治和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撤离施工现场后,必须拆除所有临时设施并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在项目直接建设区及周围区内的裸露地、闲置地、废弃地等一切能够用绿化植物覆盖的地面进行植被建设和绿化美化工程。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水环境
本项目用水主要来自住宅、酒店、商业、会所、绿化、景观水体补水等。
近期:在板桥镇市政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前,前期配套800立方米/天地埋式污水处理站一座,为埋式污水处理建构筑物。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中“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中的水景类”标准后回用于绿化及景观用水,不外排。
远期:在板桥镇市政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且项目地块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接通至板桥镇污水处理厂后,项目建设剩余地块,届时项目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处理后完全进入板桥镇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环评不建议下达总量控制。
2.大气环境
建设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组的燃烧废气、垃圾收集点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
(1)油烟废气
居民炊事油烟放量很小,经油烟净化设施脱油净化后统一进入附壁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幼儿园厨房产生的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为60%)处理后,通过建筑内置独立排烟管道排空,排放浓度小于2.0毫克/立方米。
酒店厨房油烟经去除效率不低于85%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建筑内置独立排烟管道排空,排放浓度小于2.0毫克/立方米,同时油烟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自身建筑物1.5m以上,对环境影响较小。
酒店厨房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幼儿园厨房油烟执行小型标准。
(2)汽车尾气
拟建项目设置地下停车库,车库废气通过18个排风口排放,对周边产生环境影响较小。
(3)备用柴油发电机的燃烧废气
项目设置备用柴油发电机,一般在停电和消防的情况下使用,柴油发电机使用时间较少,并在机房进行机械排风,通过专用排放口排放,其产生的大气污染因子SO2、NOX、总烃浓度对所在地环境空气现状影响很小。
柴油发电机废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速率标准值。
(4)垃圾收集点臭气
该项目建成后,恶臭主要来自垃圾收集房及污水处理站。
项目垃圾收集房设置于地下室专门房间内,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走,日产日清,统一处理,垃圾收集房定时清洗,通过以上措施,垃圾臭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项目污水处理站针对格栅、集水井、生物池、储泥池等设置设活动盖板,臭气经集气风管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排放。
为确保恶臭气体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项目环评要求在污水处理站处理池体上方加强绿化,既可以隔离噪声、吸收恶臭、净化空气,同时也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在污水处理站周边加强绿化,主要种植高大乔木,如秋枫榕树、凤凰木、小叶榄仁、大叶榄仁等,及其它灌木、花草,形成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对污泥池污泥及时处理,减少其贮存停留时间。
通过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营运期,在项目小区内,建设项目噪声主要有来自生活水泵、备用柴油发电机、配电室变压器、分体空调室外机的设备噪声以及汽车出入小区的交通噪声。
(1)项目配套设备噪声
根据建设方案、工程布局及其建设内容,项目的生活水泵、柴油发电机和配电室均设于地下室,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吸声和减振措施,地下室各类机房可分别看成一个独立的隔声间,其隔声量由墙、门、窗等综合而成,一般隔声量在10-25dB之间,地下层的隔声量为40-45dB之间;住宅分体空调室外机选用低噪声空调机设施,并安装隔声罩措施。因此其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汽车出入小区的噪声
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噪声的进出车辆,物业管理人员应加强管理,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应限制行驶速度和禁鸣喇叭;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高噪声音响设备;地下停车库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吸声和减振措施。上述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源于员工及管理人员、顾客、居民等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均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医疗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泥浓缩脱水后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建设项目运营后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理与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生态环境
为减少生态结构变化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在绿化过程中不能照搬城市绿化树种,应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并能突出海南地方特色和适应东方市气候环境的树种为主,且项目离海防林较近,应选在就地树种,如选椰子树、海棠、榄仁树、乌柏、水黄皮、白野槁树等等,在地块周边可种植木麻黄、桉树等海防林植物。同时,在种植过程中也应对绿化土壤进行改良。
项目建设绿化率为38.79%,项目的建设宗旨是在生态恢复的基础上,建设休闲居住环境。但是,除严格保护占地边线以外的植被外,应尽量减少地面建筑物,保证区内绿化面积的进一步扩大,同时可对环区道路进行调整和削减,以进一步扩大绿化面积。项目绿化尽量使用本地植物,建议在绿化设计时可考虑使用之前植被,使其与原有的生态系统相协调,满足原有生态结构之需要。
(三)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工人劳动安全保护。
2.企业应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环保法规和要求,明确站内环保机构的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企业应强化管理,树立环保意识,并由专人通过培训负责环保工作。
4.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加强管理,杜绝污水处理设施跑、冒、滴、漏。建立、健全生产环保规章制度,同时加强设备、管道、各项治污措施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强化对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教育。
七、听证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二环南路4号)311室
联系电话:0898-25580306
电子邮箱:dfgtst@126.com
通讯地址: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二环南路4号)3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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