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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八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天安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07-13 10:11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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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桂花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八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天安乡公爱村增设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装路灯对改善群众出行环境,提高夜间道路通行能力将发挥重要作用。因我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年初财政预算时并无列支天安乡公爱村增设路灯专项经费,暂时无法满足“增设路灯”的要求,希望能够得到您及各位代表的理解。我们将积极向市政府反映,争取将该村增设路灯列入下年度财政预算。待市财政将此纳入财政预算后,我乡将迅速组织实施,切实方便周边群众夜间出行。



天安乡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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