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我省实施优化车检服务新举措
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10年内2检
本报海口9月15日讯(记者 良子 特约记者 周平虎)9月15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近日,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0月1日起实施车检改革优化车检服务新举措。我省将同步实施。
此次改革围绕推进车检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提出系列优化车检服务新举措,减少排队等候时间,优化群众办事体验。
调整优化检验周期,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周期。
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1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
据了解,群众可以在交管“12123”APP网上预约车检地点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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