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鼓励支持返乡大学生创业创新扶持资金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基地设置情况,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共有15间办公室,可容纳15家初创企业入驻,目前已入驻11家,剩余4家待入驻。
二、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可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以及定期的创业培训指导等,如有初创期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可到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入驻,对符合入驻条件的企业,市就业服务中心将大力支持。
三、根据《东方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高校及中职院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等人群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额度为30万元(含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根据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满足《方案》中具体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特此答复。
(此件主动公开)
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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