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英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第83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认真 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对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我局工作职责及结合“三创”工作要求,联合交警部门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学校、市场周边划定了二轮车停车位规范停车秩序。
二是到各小区、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开展占用消防通道停放二轮车整治工作、督促小区清理僵尸电动车50余辆,整改小区14个。
三是关于共享单车、电动车投放问题,我局也正积极联系各职能部门,抓紧研究相关管理规定,在规定没出台之前,暂不予以投放。
四是下一步主动联系交警、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电动车乱停乱放、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市场投入以及不安全充电等问题的查处工作。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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