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 “关于加强我市中 心城区养犬管理的建议”(第 92 号 ) 收悉。我局高度重视, 并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对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一是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对主城区宠物店进行摸底排查共 5 家,并听取相关人士意见,了解宠物犬的注册疫苗情况。
二是联系电视台加大文明养犬的宣传力度。
三是针对不文明养犬和因养犬造成人身伤害的,我局会依据《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联合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对不及时清理宠物在公共场所排泄物;携带宠物(导盲犬除外)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人口密集区域;携犬出户时,未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绳)牵领的责令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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