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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7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东方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4-09-23 09:00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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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生长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恢复体育设施的建议”(第47号),市政协办公室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局高度重视,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现答复如下:

一是在政府文件上,2008年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该《标准》是国家对中小学校体育教师、体育场地器材、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以及学生健康体检等方面的最基本要求,是教育检查、督导和评估的重要内容,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校)。因受地理环境限制达不到标准的山区学校,可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体育活动场地。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配备器械体操区。小学体育器材12个班(含12班)以下可配备低单杠1付;13个班(含13班)以上可配备低单杠2付、高单杆1付。中学体育器材(含九年制学校、初级中学、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12个班(含12班)以下可配备低单杠1付、高单杆2付,高双杆1付;13个班(含13班)以上可配备低单杠2付、高单杆2付,低双杠2付、高双杆2付。二是在器材标准上,2016年,经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教育部发布《JY/T 0466—2015 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标准》《JY/T 0467—2015 初中体育器材设施配备标准》两个教育行业标准。两个标准中第3点均明确要求“3.8需要安装的体育器材设施应严格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进行安装,同时应符合GB19272-2011的5.7的规定。单杠、双杆、秋千、肋木、平梯、爬竿、爬绳等涉及上下运动弹跳或可能从空中跌落的器材,其跌落防护应符合GB 1972-2011的5.3.3”和“3.10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技术装备机构负责监督”。此外,也明确了中小学校单杠、双杆的标准,执行标准代号均为GB/T 19851.2-2005,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不同高度的单/双杠。其中,小学单杠,杠面高度:1200mm-2000mm,两立柱支点中心距2000mm-2400mm,横杠材料:弹簧钢,立柱材料:钢管,基本配备为2付;小学双杠,木制钢筋加固杠面或其他同等强度及性能的材料,杠高1000mm-1300mm,杠长2700mm-3000mm,杠内侧距离320mm-520mm,纵向立轴中心距1800mm-2000mm,升降间距50mm,基本配备为6付。初中学校单杠,杠面高度:1400mm-2400mm,两立柱支点中心距:2000mm-2400mm,横杠材料:弹簧钢,立柱材料:钢管,基本配备为3付;初中学校双杠,杠高1300mm-1700mm;杠长3000mm-3500mm,两杠内侧距离410mm-610mm,两立柱支点中心距:2000mm-2300mm,升降间距50mm,基本配备为4付。三是在安全保障上,学校单双杠于体操项目,是专业性较强的高危健身器材,单双杠器材下面不能为水泥地,场地地面应平整,周围3米内不得有障碍物,杠底座周围须不能高出地面或者底座四周铺有有海绵垫,安装地面需铺设软垫或沙土,以确保学生运动时不受伤害。四是在组织工作上,未找到国家和省市关于单杠双杠体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关于提案内容,我们也咨询了上级部门的意见,学校可以根据学生需求自行补充完善单杠、双杠。当前我省未有针对单双杆体育设施的专项经费,但是单杠、双杆等学校体育设施经费可以从生均公用经费支出,也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经费支持。

因此,虽然有国家和省关于单杠、双杠体育设施建设的标准和安全指导,但是还未有配套的组织教学文件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学校做好单杠、双杆体育设施管理和教育引导工作,在保护得当、科学教学和循序渐进等原则下引导学生进行单杠、双杠锻炼,增进学生的体能和健康,促进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附件: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意见征询表



东方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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