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
单位负责人:黄国强
办公地址:海南省东方市东河镇政府
办公电话:0898-2572928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工作职能:负责协调镇各部门共同办理综合性工作,镇级会议安排,文件的审核、审阅、呈批、后勤接待等工作及印章的使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大
工作职能: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组织主席团成员做好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负责组织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准备工作;组织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并组织代表检查了解在本行政区域的执行情况;联系并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参加执法检查,对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听取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评议镇人民政府及其工转作部门和上级国家机关派驻乡镇单位的工作;受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委托,联系在本行政区域居住和工作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助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及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检查主席团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办理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汇报;受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主席团汇报处理情况;指导和协肋各选区依法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补选增选的有关事项;参加本级人民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的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有关事项。
(三)纪委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相关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镇党委的决定、决议、命令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按有关程序,作出行政处分;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及维护党纪的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镇、村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
(四)武装部
工作职能:基层武装部是同级党委的军事部门和政府的兵役机关,接受上级军事部门和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军事、兵役工作。根据上级军事部门的批示和要求,负责兵役登记、兵员征集、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民兵整组、民兵军政训练等项工作。组织和发动民兵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民兵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平时负责组织民兵担负重大抢险救灾、战备、治安任务,战时负责组织民兵参军参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等任务。协同民政部门做好军烈属优抚工作和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经济建设、农业发展规划与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建设和基本农田保护、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公有财产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投资发展环境营造等指导工作;负责协调财税、工商、金融等部门关系及其他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六)计生办
工作职能:负责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使政府对计划生育的管理职能,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强化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检查指导村级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抓好村级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镇村两级服务网络,向育龄群众提供优生优育、节育避孕和生殖保健服务;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流入、流出的育龄人群做好查证、办证及建档工作;依法做好申请再生育指标的核定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七)综治办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村(居)综治组织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治保、调解组织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消除不安定因素,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纠纷械斗,维护辖区社会稳定;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严密要害部位、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有效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排查治安重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
(八)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教科文卫事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主管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人口理论的宣传、贯彻与执行;做好人口计划的编制和统计上报。
(九)农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对农业技术服务管理,主要承担本镇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生产技术的推广、指导和服务,动植物防疫、检疫,水土保持监测等涉农服务职能。
(十)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工作职能:主要承担教科文卫事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民政优抚、农村低保、劳动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服务、人才工作服务等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十一)团委
工作职能: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抓好团委班子建设,指导协调基层团支部工作;提出团委工作的指导思想,负责制定团委的工作计划并促基层团组织贯彻执行;抓好团干部和团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团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和党的助手作用;负责指导基层团组织健全各项制度,促进共青团工作的发展;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双拥工作;负责培养、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做好团委工作情况的收集和统计工作;经常组织文体活动,丰富青年的文化生活;依据有关规定召开团委工作会议。
(十二)妇联
工作职能:主持镇妇联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组织镇妇女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结合本镇实际,认真传达贯彻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的决定、指示;研究安排本镇妇女工作,制定完善镇妇联各项制度,并抓好落实;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委和上级妇联汇报工作,争取镇党委和上级妇联对本镇妇女工作的指导、帮助和支持;组织妇女干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适时举办各类培训班;认真做好妇女来信来访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十三)工会
工作职能:主持工会全面工作,带领全体成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负责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等各项会议,传达贯彻镇党委和上级工作的决议、指示;组织制定工会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做好工会的工作总结和表彰;负责组织和教育广大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协助政府开展各项工作,维护工人阶级的合法权益;编制好工作经费预算和决算方案,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资产,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工会成员精神生活,不断增强工会的凝聚力。
(十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
工作职能:综合监督管理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依法行使辖区内安全生产监察职能;负责对辖区内矿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上报审批工作;负责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职业健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辖区内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发布辖区内安全生产信息、依法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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