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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2019年中共东方市委宣传部部门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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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共东方市委宣传部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东方市委宣传部概况
一、 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东方市委宣传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东方市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东方市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方市委宣传部概况
一、 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的有关宣传、新闻、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指导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三)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市各新闻单位的工作,对市广播电视台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四)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市精神产品的生产;联系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并在政治方面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五)负责规划、部署全市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六)协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等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对市直单位宣传文化系统部分科员干部的任免审核。
(七)负责全市的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八)负责网络宣传管理,指导、协调涉市网上意识形态问题的统一处置,引导网上舆论、处理网上热点敏感问题。
(九)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宣传思想文化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协调推进文化强市和文化产业工作。
(十)负责规划部署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十一)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检查监督,牵头相关部门加强市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确保重大事项、资产配置、导向把控和人事任免决策权。
(十二)负责全市宣传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本部门内设行政办、文明办、网信办、外宣办、文化艺术指导科、理论科等7个职能机构(科室、部门)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仅为本部门,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东方市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2019年海南省东方市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东方市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方市委宣传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东方市委宣传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985.7千元。其中,收入总计21985.7千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 19985.7千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2000千元;支出总计21985.7千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83.4千元、教育支出260千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7350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6千元、卫生健康支出143.7千元、城乡社区支出 2000千元、农林水支出175千元、住房保障支出177千元。
二、关于东方市委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情况
东方市委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19985.7千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83.4千元,占57.96%; 教育支出支出260千元,占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350千元,占36.7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6千元,占1.48%; 卫生健康支出143.7千元,占0.72%; 农林水支出175千元,占0.87%;住房保障支出177千元,占0.8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353.4千元。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230千元。
3. 教育支出(类) 进修与培训(款) 培训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60千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350千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96.6千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54.4千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89.3千元。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75千元。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77千元。
三、关于东方市委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方市委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970.7千元,其中:
人员经费1768千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02.7千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四、东方市委宣传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东方市委宣传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5.35千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本部门(单位)年初无此项经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5千元),与上年预算下降8.5%。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继续严格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和定点进行日常维修、加强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60.35千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包括: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
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外市县业务对口部门、与我局业务相关的研究机构、市内相关部门项目调研、考察、交流等接待任务。
五、关于东方市委宣传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情况
东方市委宣传部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安排2000千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00千元,占100%千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000千元。
六、关于东方市委宣传部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东方市委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方市委宣传部2019年收支总预算21985.7千元。
七、关于东方市委宣传部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方市委宣传部2019年收入预算21985.7千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85.7千元,占90.9%;政府性基金收入2000千元,占9.1%。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20819.8千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22819.8千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2000千元.
八、关于东方市委宣传部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方市委宣传部2019年支出预算21985.7千元,其中:基本支出1970.7千元,占8.96%;项目支出20015千元,占91.04%。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20819.8千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70.2千元,项目支出减少20749.6千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东方市委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7.56千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东方市委宣传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东方市委宣传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东方市委宣传部48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8015千元、政府性基金2000千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指除了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六、教育支出(类) 进修与培训(款) 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务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体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用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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