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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5329-9/2020-00563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东方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17日 15:47
名  称: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文  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3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3

第三部分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1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3


第一部分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家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组织全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专项整治和重大综合执法活动,建设本系统信用体系,落实安全生产、“放、管、服”工作。

(三)受理“多规合一”管控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有关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与投诉,查处违法案件。

(四)行使对城乡违法建设,以及开发建设活动违法侵占、破坏风景名胜、历史文化空间资源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对侵占、破坏城市绿地空间、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空间、市政设施空间、城市地下空间,以及燃气、通讯、公路等基础设施空间廊道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对妨害城镇园林绿化、名木古树、市政公用设施(含城乡供水、排水设施设备)等市政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对妨害道路、公路、桥梁等城镇交通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对妨害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对非法转让、占用使用、破坏土地资源,违法勘查、开采、破坏、转让矿产资源等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对违法侵占、破坏江河、湖泊、水库、水土保持等空间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违法取用地表土、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河道非法采砂等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行使对违法使用林地、湿地、盗伐滥伐毁坏林木(包括海防林)、违法使用野外用火等破坏林地保护空间的行政处罚权(限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以外、城镇规划区域内行使)。

(十二)行使对在饮用水源地非法设置、改建排污口,非法进行项目建设、生产生活等破坏、污染饮用水源地保护空间的行政处罚权。

(十三)行使对非法设置固体废弃物倾倒、堆放、储存场所、设施,侵占、破坏、污染土地、林地、农田、江河湖泊、风景名胜区等空间资源的行政处罚权。

(十四)行使对污染水生态、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类的行政处罚权。

(十五)行使对非法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等污染物,在城市道路、临街公共场所从事车辆维修、清洗,以及规模化以下禽畜养殖污染环境的行政处罚权。

(十六)行使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十七)行使对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十八)行使侵占、破坏电力设施空间的行政处罚权。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与其他部门职责分工,经运行后再进一步厘清。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二)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属单位)

本部门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室、案件审理室、监督信访室等4个职能机构。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日常事务管理和内外联系协调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保卫、会务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财务、车辆、固定资产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老干部服务和党务、工青妇工作;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规室。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的调研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宣传“多规合一”管控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负责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及职权范围内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负责职权范围内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审查、审核及办理;负责本系统“放、管、服”工作;负责网络舆情应对工作。

3、案件审理室。制定本系统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本系统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专项整治和重大综合执法活动;负责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应急指挥协调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及职权范围内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核;负责“多规合一”管控和城市管理各类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案件办结归档工作;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4、监督信访室。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负责监督管理执法队伍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来信、来电、来访等投诉案件的转发、跟踪办结、归档等事项处理;负责本系统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和落实考评工作,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部分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449.0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573.36万元,增长137.2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下属单位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是新招录编内、编外共计180人,人员经费增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下属单位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年初结转结余24.70万元,主要是2018年执法局的春节慰问经费和执法大队的聘用人员工资等经费,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69.42万元,下降93.73%,主要原因是加快了城乡社区经费支出。结余分配0.06万元,主要是执法局和执法大队剩余的项目经费,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年末结转结余61.52万元,主要是2019年年末结转的天安乡长田村美丽乡村建设经费等项目经费,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5.61万元,增长137.4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下属单位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24.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15.87万元,占99.8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8.46万元,占0.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387.47万元,其中:基本支1,200.51万元,占27.36%;项目支出3,186.96万元,占72.6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4,427.0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578.89万元,增长139.54%。主要原因增加了下属单位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1.13万元,主要是2018年剩余的春节慰问经费等项目经费,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万368.61元,下降97.07%,主要原因是加快了资金的使用进度。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40.94万元,主要是2019年年末结转的天安乡长田村美丽乡村建设经费等项目经费,较2018年度年末决算数增加29.81万元,增长267.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下属单位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3.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53%。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69.87万元,增长136.6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下属单位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3.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33万元,占3.32%;住房保障(类)支出73.23万元,占1.78%;卫生健康(类)支出112.49万元,占2.74%;节能环保(类)支出877.97万元,占21.39%;城乡社区(类)支出2,850.9万元,占69.48%;农林水(类)支出52.87万元,占1.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18.63万元,支出决算为4,10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6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99.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末追加社会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费。

2. 卫生健康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58.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末追加人员经费。

 3. 节能环保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7.9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终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求调整项目支出功能科目。

4. 城乡社区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2,269.68万元,支出决算为2,85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终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求调整项目支出功能科目。

5 . 农林水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31.00万元,支出决算为5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终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求调整项目支出功能科目。

6. 住房保障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61.54万元,支出决算为7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末追加公积金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0.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8.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公用经费42.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96万元,主要是板桥镇镇区G225国道临街两侧一店一招改造项目制作等项目经费,较2018年度增加188.9万元,增长183.29%。主要原因增加板桥镇镇区G225国道临街两侧一店一招改造项目制作等项目经费。

(二)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82.27万元,较2018年度增加179.21万元,增长173.89%。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8.89万元,支出决算为28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4%。其中:

1. 城乡社区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298.89万元,支出决算为282.2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未完成,项目经费结转下年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89万元,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预算的38.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二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缩接待费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62万元,占98.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3万元,占1.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6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燃油费和维修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数增加3.47万元,83.61%。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国内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8人次;主要用于省内接待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1个,共涉及资金1,577.3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40%。

我单位共组织对日常拆违经费等5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77.3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这几个项目资金使用率均完成得较好,评价得分也较高。

我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77.3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这几个项目资金使用率均完成得较好,评价得分也较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春节年货疏导点项目自评得分为1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提高我市美化率方面做得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在提高城市美化率方面做得更好。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3.68万元,比上年增加13.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是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7.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7.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7.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7.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2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皮卡车、挖机、清障车;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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